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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全——兄弟宜解化冤仇

  • 作者:张建全
  • 来源: 电脑原创
  • 发表于2024-04-09 12: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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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贵妻荣虽是一种现象,但并不是必然现象;兄友弟恭虽是一种常态,但却经常有意外发生。

      很早以前,香港有过一宗血案,便为我的论点提供了佐证。

      尽管由于这宗血案发生的时间久远,已经降低了人们倾听与谈论的热情,但我却有另类想法,觉得有必要重温这个故事。

      在20世纪初的香港,有一位顶级富豪,名叫马叙朝。他是香港当年最为显赫的家族之一,其商业帝国遍及铁路、船运、地产、银行和保险等多个领域。在其全盛时期,马氏家族拥有的财富和地产在香港稳居三甲之内。

      但是到了60年代初,马氏二代亲手摧毁了这个家族。自此,“香江马氏”就从香港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

      当年,这起血案震惊全港,后来被媒体取名为《豪门劫》而列入香港十大奇案之一。

      马氏家业第一代创始人马叙朝于1878年出生于广东台山县白沙镇,他幼年时到香港,长大后通过努力,成功创立了“绸缎庄”,由此积累了巨大财富。

      在商业上成功后,马叙朝又在政界积极进取,被香港政府授予太平绅士称号;他乐善好施,成为名声响亮的慈善家;从1925年起三年间,他分别担任了东华三院和保良局的主席。至此,马家登上了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

      月圆则缺。马叙朝事业成功却弥补不了个人生活的遗憾,他的原配妻子早逝,且未能为他留下子嗣。

      为此,马叙朝先后另娶了两房妻子——于氏和黄氏。两妻分别为他生下了六个儿子和六个女儿,共12个孩子。

      当儿女依次长大成人,并先后结婚立业后,又为马氏家族增添了三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家族人丁,一时兴旺异常。

      再好的庄稼地,也难免有坏庄稼。

      马叙朝的长子和次子双双英年早逝,五子后来也因病身亡。这时,他的六个女儿都已出嫁,家族中只剩下黄氏所生的三个儿子,即三子马维壎,四子马维炬,六子马维超。这三兄弟为同父同母,血缘上最为亲近。但他们生于豪门,仿佛命运早已注入了豪门的恩怨基因。

      1959年6月24日,马叙朝逝世,留下了庞大的遗产,其中包括多家公司股权和众多地产。马叙朝生前为了家族事业持续辉煌,特意立下《遗嘱》——指定于氏、黄氏、四子马维炬和嫡孙马瑞良作为遗产执行人。

      所谓遗产执行人,其职责就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执行遗嘱内容。

      马叙朝的遗嘱内容包括家族遗产的分配。在这四位遗产执行人中,由于各自条件所限,实际上很难完成立嘱人的重托:

      其一,两位老太由于年事已高,且是文盲,基本上不参与遗产管理;

      其二,嫡孙当时年岁尚小,难言正事。

      如此一来,遗嘱的实际执行权就落入四子马维炬一人之手。这是立嘱人马叙朝有意为之呢?还是疏忽大意?

      马叙朝的另外两个儿子,即马维超和马维壎对这份遗嘱不以为然。马维超一直定居在澳洲,有十几年时间没有返港,他对家族遗产漠不关心。

      然而三子马维壎却不同,他对于自己被排除在遗产执行人之外大为不满。于是,马家的矛盾就在四子马维炬和三子马维壎之间生根发芽。也就是说,哥哥不满弟弟大权独揽。

      这两兄弟虽一母同胞,但从小却有较为明显的性格差异。马维炬从小聪明活泼,他在著名的黄仁书院接受教育,毕业后跟随父亲学习经商,深得其父赏识。被马叙朝视作未来的继承人。马维壎虽然也是黄仁书院的毕业生,且到英国留学。但他在20岁时患病,切除了肺叶,身体状况不佳,一直没有参与家族生意。他因在英国生活的时间较长,不习惯使用粤语,与家人的沟通也少之又少,性格慢慢变得生冷孤僻。

      早在1950年代,马文壎刚从英国返港时,他曾希望加入家族生意,但遭到父亲马叙朝的拒绝。这样,导致马维壎觉得父亲过于偏心。失望之下,马维壎再次回到英国,开始学习裁缝手艺。几年后再次返港,虽四处寻觅工作,却发现自己的裁缝手艺没有用武之地。无所事事之下,便只好游手好闲,于是又常遭人嘲讽,内心感到十分窘迫与郁闷。

      父亲马叙朝去世后,马维壎满以为歧视自己的父亲再也阻止不了自己进入家族公司了,他可以像香港其他家族一样,以“父子相传”的规律,以其在世长子的身份接管家族公司,然后一展抱负。

      但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父亲的遗嘱击碎了他的梦想。遗产执行四人小组成员竟然是以他的弟弟马维炬为核心的。虽说另外还有三人,但这三个人更像是父亲用来给弟弟当陪衬的。马维壎想,老爹您若是真的认为弟弟马维矩需要帮手,难道我留学英国,英语强过所有人的马维壎还不如两个文盲老太太?还不如未成年的小侄?老爹您这是分明给我小鞋穿呀!

      想到此,马维壎气不打一处来,他决定请律师挑战遗嘱,尝试争夺遗嘱的执行权。然而他的官司打输了,法院认为遗嘱有效。

      法律渠道走不通,马维壎改变策略,他找弟弟一次次理论,一次次争吵,甚至文斗斗不过,就用武斗。于是,亲哥俩不止一次地大打出手,马家大宅常常鸡犬不宁。

      当哥哥马维壎恨死了父亲遗嘱时,弟弟马维炬却把父亲遗嘱当作尚方宝剑。尽管兄弟俩性格差异明显,但其固执,缺少变通的血液却是一致的。马维炬独揽大权的决心不改变;马维壎执意推翻遗嘱的打算不松劲。

      当两个人彻底关闭协商大门之后,即在父亲马叙朝去世两周年刚过,马维壎终于一不做,二不休。他作出终极反击,亲手制造血案,为兄弟俩的战争画上了同归于尽的句号——

      马氏大宅位于罗便臣道32号,是一栋三层高的别墅。马文壎和马维炬兄弟两人同住在二楼,一人分居一侧。二太于氏和三太黄氏则住在三楼。大宅的底层是客厅和佣人何俭的房间。隔壁的34号别墅同样属于马家,两幢房子之间有一条通道相连。

      1961年8月15日早晨,当天于氏和黄氏吃完早餐后就外出了,何俭也去了隔壁的34号别墅照顾马家的孙子。此时,马家大宅中只剩下了马维壎和马维炬。

      上午11:50,何俭在隔壁陪小孩子玩耍时,突然听到32号大宅传出了喊叫声,何俭马上返回大宅查看情况。他刚到达花园前,就看到两兄弟从二楼冲了下来,一直跑到了后花园。马维炬试图打开后门逃跑,但刚解开锁就被追上来的马维壎用刀子连续刺杀。在一连串的惨叫声中,马维炬血流如注地倒在地上。何俭见状赶紧救援,但也被马维壎用刀刺伤。何俭负伤逃出了屋外,一边逃跑一边大声呼救——“四少死了”。

      邻居陈先生听到呼救声,出来查看,他看到受伤的何俭向他跑来,而马维壎则在花园中持刀徘徊。陈先生立即报警。

      警方火速到达马家大宅,将重伤的马维炬送往医院后,开始对大宅进行搜查。

      这时,马维壎突然出现在二楼阳台,对着楼下的警员用英语喊道:“嘿,我在这里……”

      警员随即上楼,询问他与伤者什么关系。马维勋壎平静地承认伤者是他的弟弟马维炬,并带领警员到卧室,指着一把血迹斑斑的刀子说:“我用这把刀捅了他!”

      他接着又指向一堆血衣说:“这是我换下来的衣服。”马维壎的态度异常冷静,好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警方随后将马维壎带回警局。审讯中,马维壎坦诚交代了他犯下的罪行,作案动机是因为遗产纠纷。他说:“我想过,如果今天我不动手,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并非两兄弟首次因为家产问题大打出手。之前两兄弟就有过严重的肢体冲突,当时马维炬受伤严重,以至于需要住院两周。

      在案发当天的下午,马维炬在医院身亡,这一消息传到了遭警局羁押的马维壎耳中,他并不悲伤,反而显得兴奋。

      当时香港尚未废除死刑,而这起案件中有凶手的供词,有凶器,有血衣。马维壎杀害亲弟弟一案,虽然证据确凿,但此案的审理却一波三折。

      香港各大报纸围绕着不满遗产分配或争夺家产这一动机报道了此案。

      这也是马维壎被捕后初次向警方提出的作案动机。然而不久之后,马维壎却改变了这一说法,声称他的作案动机源于对父亲遗嘱的不满。

      两者有什么不同呢?

      马叙朝的遗嘱虽然没有把马维壎列为遗产执行人,但这份遗嘱仍然规定:马家财产每个儿子皆分有一份、每个孙子皆分有半份。

      因此,马维壎的那份遗产并不存在被其弟私吞的问题。那么马维壎真正争的是什么呢?

      其实马维壎争的是在家族中的话语权。在马维壎看来,他是马氏家族在世儿子中辈分最大的。按照中国文化传统,他应该最有资格作为遗产执行人。在马叙朝去世后的两年多时间里,遗产税尚未评估完毕,所以家产也未正式分配。马维壎担心,如果这段时间里家族新添了孙子,他能分到的遗产将会被稀释,因此他提议加快公司的清算和遗产分配。但几位遗产执行人根本不理会他的要求,认为他无权干涉遗产分配的安排与进程。

      马维炬为了避免冲突,经常不在家吃饭,试图回避与其兄长碰面。但他又选择继续同住一宅,这样一个大意安排,致使自己命丧亲兄刀下。

      早在案发五天前的 8月10日,几位遗嘱执行人举行过一次家庭会议,马维壎自然没有资格参加。血案当日,马维壎因为想了解会议内容,便走进弟弟马维炬的房间询问。

      “维炬,遗产分配有具体安排了吗?”马维壎可能会问。

      “我不能给你透露会议内容,你不是遗产执行人!”马维炬可能这样回答。

      显然,马维炬对哥哥的问题置若罔闻,甚至不耐烦地转身离去。他视哥哥为陌生人,甚至对哥哥还没有对陌生人那一份礼貌。

      马维壎对弟弟的冷漠态度极其愤怒,一时冲动,拿起刀子便追了出去。他本意是想吓唬一下弟弟。追至一楼客厅时,马维炬突然转身,扬起手,似乎要与哥哥对打。

      马维壎说,他被弟弟的举动刺激到了,条件反射地挥出拳去,但这时已经忘了手中握着刀子。他声称自己失去了理智,不受心智控制,一切仿佛发生在梦境中。整个事件中,关于自己究竟打了弟弟多少下,甚至是否真的进行过杀人行为,他完全没有记忆。直到何俭的尖叫声将他唤回到现实中。

      显然,马维壎的第二份口供,讲的是由于弟弟对他的无视,才引发了他的愤怒,导致他在犯案时失去了自制力。重点是当他看到弟弟举拳似乎要攻击他时,他才出于条件反射进行了还击,声称这是一种自卫行为。

      这个说法与他的第一份口供明显矛盾。在第一份口供中,他表示:“自己如果不动手,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于是,我便刺了他。”

      这表明他在犯案时具有思考能力。此外,他在供述中还描述了弟弟用花瓶还击的细节。显示他并非完全没有记忆。他的口供前后不一,先是描述了案发过程的细节,后来又声称对作案过程没有记忆。

      法庭上,控辩双方律师多方攻防,历时四天完成审理,1961年11月17日,由五名男性和两名女性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商议后,一致裁定马维壎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香港那时还未废止死刑。眼看这起案件要导致马家失去两个儿子,辩方随后上诉,声称将提供“新的证据”,其中包括三位证人的证词——

      第一位证人马佩娴,为弟弟的精神状况提供信息。

      第二位证人是马维壎的母亲黄氏,她希望在上诉时,能够详细叙述儿子在杀害弟弟之前的一些异常行为,比如感觉有人在街上跟踪他。他还透露马维壎的一个侄子也患有精神疾病,暗示家族有精神病遗传。

      第三位证人是何俭。她的证词,主要是佐证黄氏所说的情况属实。

      12月20日,高院合议庭收到了辩方的上诉状后,结合审查英国的同类案例,研究是否接受他们的上诉。

      但合议庭最终认定辩方提出的证据不符合上诉标准,拒绝了辩方的上诉请求。

      辩方后来又指原审法官没有充分考虑马维壎因被激怒而误杀的可能性。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仅提供了“被告是否有精神病”这一个选项,法官没有让陪审团考虑误杀罪的可能性。

      合议庭则认为,案发时死者马维炬的行为,包括“不理会被告”和“遇袭时举起手来”这些行为都不足以使一个人愤怒到失控。即使加上对遗嘱的不满,以及对家族公司处事方式的分歧,这些因素也不构成“挑衅”,所以不存在被激怒而导致误杀的可能性。

      1962年1月17日,合议庭驳回了辩方所有上诉,案件随后提交到了英国枢密院。但辩方在那里也失败了。

      香港总督那时具有豁免犯人死刑的权力。但时任港督柏立基拒绝豁免马维壎。

      姐姐马佩娴随后发起了一场利用公众舆论的救援行动。就在绞刑执行日的前四天,《明报》头版刊登了马佩娴题为《我可怜的弟弟马维壎》的公开信。信中揭露了马维壎童年的许多细节,这些内容在审讯中均未曾提及。信中说到马家三太太黄氏,在年少时嫁给了马叙朝,由于是三房,所以在家中地位低微。马维壎自出生后就不受父亲重视。另外在马维壎三岁时,他因血液问题患上皮肤病,污秽邋遢,使得家中无人敢与他接近。更糟糕的是马叙朝曾请来相命师傅,妄指马维壎将来会损害其家族名誉。马叙朝此后更加嫌弃、防范着马维壎。他虽然长得高大,13岁时就有1米6,但由于性格内向,在学校经常成为同学的欺负对象。另外马维壎小时候很有艺术天分,喜欢画画,他曾用炭笔画出老师的肖像,虽然画得惟妙惟肖,但老师不但不欣赏,反而觉得被冒犯,经常在众人面前批评他。

      马佩娴指出,父亲马叙朝非常相信命理,经常根据生辰八字,为子女挑选婚姻伴侣。当马维壎十八岁时父亲为他安排了一位素未谋面的女子作为婚姻对象,但马维壎拒绝了,结果遭到了父亲以断绝对他的经济支持来逼他妥协。

      到40年代时,马维壎不幸患上肺病,为此不得不切除肺叶,但肺病并未痊愈,使其长期饱受困扰。

      马佩娴在描述了弟弟的悲惨情况后,又进一步透露尽管发生了不幸事件,但两兄弟在父亲去世之前实际上关系紧密。她说马维炬曾经抢走他人女友,这让马维壎担心弟弟会受到报复。因此有段时间他坚持每晚都要等到弟弟安全回家才能放心入睡。

      她还强调马维壎确实存在精神问题,经常表现出疑神疑鬼的行为,时常静坐数小时沉默不语,脸上的表情时而忧郁时而欢笑,有时甚至幻想自己是警察,在街上模仿警察指挥交通。

      信中还提到,马维壎一直深受父亲偏心的影响,作为家族中在世辈分最大的儿子,却没有被任命为遗产的执行人,这让他感到被家族成员所排斥,为此加剧了他的精神疾病。

      马佩娴坚称弟弟并不是贪图金钱、为了多得遗产而杀人。

      马佩娴还提及父亲马叙朝曾为香港作出巨大贡献,母亲如今已年事已高,家中六个儿子已有四个过世,如今一个成为死囚,另一个长年在国外,她恳求港督能够体恤老人心愿,希望弟弟能够幸免一死。

      马佩娴的公开信发表后,引起了民众对马维壎的广泛同情,马佩娴迅速组织签名活动,几天内便收集到4000多人的签名支持,许多名人士绅也向港督呼吁请愿。但港督不为所动。

      死刑执行前夕,马佩娴又向港督递交了一份呈文,请求暂缓执行。港督考虑后,同意延迟执行。但这些努力终是徒劳,政府坚持在6月4日执行死刑。

      马佩娴仍不放弃,死刑前夜,她再亲自求见港督,港督再次同意延后行刑日期。为此,马维壎多活了4天后,最终于该年 6月8日被执行处死,时年41岁。

      因血案惨死的马维炬,由于膝下没有子女,出殡时没有后辈挂孝,到场的来宾也寥寥无几。

      自此,马氏二代在港已无男丁,而世上所剩唯一的儿子马维超又偏偏对家族生意不感兴趣,仍然安居澳洲不归。

      无可奈何花落去,曾经赫赫有名的香港马家渐渐被红尘埋没。

      对于马家血案,我们除了为马家报以同情外,其实还可以做些分析。

      大家知道, 但凡生活在兄弟姐妹多的家庭,其成长过程,往往都会面对父母对子女的不同态度。尽管我们常说:“ 世上的父母都是爱孩子的”。在一般情况下,这句话也没有错。不是还有一名言,叫“虎毒不食子”吗?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个别的父母,却可能是不爱孩子的,或者是不平等地爱孩子的,又或者是不懂得爱孩子的,再或者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是伤害孩子的,甚至会在无意间埋下兄弟相残的种子的。

      马家血案表面看是哥哥马维壎一手制造的,因为作为凶手,任何矛盾与纠纷都不足以成为你动手杀人的理由。何况作为马家巨额财产的继承人之一,马维壎的人生不仅没有到穷途末路之境,反而可以稳稳地住在马氏大宅之中,等着弟弟在接下来的年月里,分配父亲的遗产。可以说,人生棋局在马维壎面前,只等坐享你的富贵人生就是了。

      从这一点说,马维壎不顾父亲有遗嘱在,一再生事,最后悍然杀人。这当然是罪不容赦的。

      但如果换位想一想,似乎马维壎行凶的背后逻辑与杀人动机,倒有几分令人理解甚至同情的成分。

      父亲从小偏爱马维炬,他把马维壎排除在家族生意之外,因受相命师傅预言,情感上疏远他、嫌弃他;父亲去世后,弟弟不尊重哥哥,遗产分配不及时,议事又不透明,作为兄长而没有话语权,且在家族中屡屡被孤立、被排斥等。

      当两兄弟在言语冲突之下动手,动手过程中马维壎借助凶器弑弟……如此这般,马维壎在杀死弟弟的同时,也送自己踏上了奔赴刑场的绝路。

      反观凶案受害人马维炬,他既让人同情,又让人叹息唏嘘,甚至还让人对他的行事风格大为失望。因为他在执行父亲遗嘱时,显得过于教条与冷酷。

      单从遗嘱表面看,马维炬确实有权“一切说了算”,但从其父马叙朝立遗嘱的本意来说,是由其子分享遗产的。尽管可能有厚薄之分,但他并没有因为情感因素而剥夺儿子马维壎的继承权。

      如果有权执行遗嘱的弟弟马维炬认识到这一点,体谅其兄的心理感受,加速完成遗产分配,矛盾似乎可以缓解;如果因法律程序的原因,在父亲去世两年的时间内,无法完成上述分配,那么关于遗产执行问题的会议如果邀请哥哥列席,倾听他的意见,即使不同意他的观点,也多做友善沟通,学会“后退一步路自宽”,“肉烂了也在锅里”的处世哲学,想必也能化解兄弟矛盾。至少,不至于发展到以刀相见的地步。

      在我看来,没有看见血案发生的父亲马叙朝,其实应该承担血案始作俑者的责任。或者说,是他播下了兄长弑弟的仇恨种子。

      对于家财万贯者来说, 遗嘱怎么立,应该考虑两个方面:一是遗产分配的意愿;二是遗嘱执行的可能性、稳妥性。

      显然, 马老先生对于第二点考虑不够周全。你表面上确定四个执行人,但你知道你那两个文盲太太有能力约束你所器重的小儿子吗?你那个令你疼爱的孙子以未成年的智力,有能力左右其叔父吗?如此一来,你实际上在两个儿子之间做出了最容易产生矛盾的选择:舍大用小。

      这样的取舍、安排,世上哪个当儿子的能没有意见?只是在中国父权社会中,儿子无胆反抗老子。尤其是当老子创下的家业,老子自然就可以“有钱有权,有权就任性”的。在父亲面前,儿子们大概率不敢明面上反对父亲。但父亲已逝,“长兄不为父”也行,但弟弟却大权在握,还无视兄长的合理诉求,这怎么说也是父亲没有料到的结果。若马叙朝先生地下有灵,想必他既不会认可当兄长的行凶,也不会认可当弟弟的做派。他因相信师傅的预言而防备儿子马维壎,最后儿子马维壎因父亲马叙朝的“不当”遗嘱而弑弟,不仅影响了家族的声誉,而且毁灭了家族。

      这是相命师傅的预言准确呢?还是儿子对父亲的终极反抗?

      可叹!老天爷从来不给死者后悔的机会!

      笔者为马家女儿,即马佩娴的行为而感动。尽管她穷尽一切手段抢救弟弟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她的真情是感天动地的。想必马维壎在九泉之下也会对其姐心怀感激的。

      按说,这样的豪门恩怨对后世人生是有警示作用的。但遗憾的是,再好的启示,在人性面前,都变得软弱无力。马氏家族因血案而衰落,香港其他家族的遗产争夺大戏却你方唱罢我登场!

      怎么办呢?也许没有办法,一切丑行,皆因人性也。惟愿世人能吃他人“一堑”,长自己“一智”。

      当下中国,有太多人到了立遗嘱的年龄。我相信,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任何长辈都不情愿自己的后辈子孙相互争斗。

      于是可以说:如何立好遗嘱?真是考验立嘱人智慧的大问题。

    【审核人:凌木千雪】

        标题:张建全——兄弟宜解化冤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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