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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舒清:小说二题

  • 作者:美文苑
  • 来源: 原创
  • 发表于2023-05-28 0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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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 镯

      那次回老家,应该是我最感慨的一次。

      其时父亲骑摩托车去城里给我们买来了牛肉。牛肉哪里没有?但有一个说法是,我老家的牛羊肉是最好的,银川的牛羊肉比不了我老家的。慢慢就形成了一种共识和定见,好像确确实实就是这样的。父亲还顺带买了不少干粮馍等让我带着。还是那个说法,银川的干粮馍不及我老家的好。我想所以如此的原因,大概在于,人的口味总有一种童年情结或者说家乡情结,在哪里长大的,就觉得哪里的饭菜是最好吃的,其实未必好吃,只是养成了这样的口味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使父亲不为我们准备这些,我们自己也要去城里买一份的。这好像已经成了回老家过程中的应有之义。你如果去肉铺里买肉,说是要带到银川去,肉铺的主人就会一边割肉,一边给你讲,趁着回来多割上点啊,哪里的肉也比不上咱这里的肉。没有谁会觉得这样的说法有什么问题。一个地方的凝聚力认同感包括自豪感其实都在这样一些看似不经意的事情里。

      每次都是父母亲像送客人那样送我们走,那天父母却给我们打了个招呼走掉了,让我们自己走,记得出来把街门拉上就行。他们去送一个亡人了。原来就在我们要走的这个时段,村子里传出了哭声,一个女人去世了。那女人和母亲年纪相仿。我就想起她的样子来。因为上学工作都在外地,这个女人留给我的印象还是我的童年印象,也就是说她给我的印象还是她年轻的时候。那时候生产队分成了几个小组,记得她所在的小组在一块地里挖胡萝卜,我背了背篼给羊找草,路过地边的时候那女人偷偷给了我几根胡萝卜。这就是她给我的最深印象,也几乎是全部印象。现在她却去世了。我能想得到她家的样子,想得到她躺在尸床上,全身盖着白布的样子。

      有着一个刚刚去世的亡人的村子,给人的感觉显出某种异样。好像村里的一切都和这件事有了关联,好像一切物事上都有这件事所带来的影响和痕迹。人们说话的声音变低了,走路的样子也因此有了自己也觉察不到的调整。好像这消息传开来的一刻,整个村子很自然地就进入了一种默祷和守灵的状态。这一刻,这亡人会成为这村子的主角,大家所有的议论和关切都会集中在她身上。

      我好像又想起了关于她的些许印象,但未必就是真的。

      每次离家,总有父母跟前跟后,说东说西;总有父母把我们送到街门口,站在那里看我们离开。习惯了这样后就觉得这次的不习惯。我跟老婆说,等等吧,老人去探望亡人,很快就会回来,等老人回来我们再走。我想父母也是这样希望的,他们之所以让我们在他们不在的时候离开,只是怕误了我们赶路。实际我们也没必要赶路。老家到银川,不过三四个小时的车程,而且我们也没有什么急事,天黑前到银川就可以了,就算是带黑走夜路,也没有什么打紧。要是父母探望了亡人回来,见我们还在,一定会高兴的。就在等父母回来的这个间隙,我忽然动了一个心思,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洗个小净,到坟园里给自己的亲人们上上坟呢。

      我在这一方面做得真是太差劲了!由于父母对我的迁就和放任,我在类似这些方面做得甚至说出来也无人能信。我现在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在我村的清真寺里参与礼拜,不用细数,只有一次。那次不知什么由头,我去了清真寺,跪在我的乡亲们中间跟着他们做了一次礼拜,我真是百感交集,泪水禁不住流了满脸。要说为什么流泪,又无法说得清楚。

      老婆鼓励我去给爷爷奶奶等亲人们上坟。在快到坟园的时候,正好会路过亡人的家,她家门口有一些戴孝的人。我匆匆向里面看了一眼就过去了。我祝福这亡人一切都好。

      那天正好是周五,是聚礼日。日头偏西,聚礼刚刚结束的样子,照规矩聚礼后大家都要顺便来走坟的,周周如此,年年如此。所以那些每周都有儿孙给自己走坟的亡人有福了。我心里格外地惭愧着,上个坟有那么难么?我在这方面做得实在是近乎不可理喻了。我给我的亲人上坟说来没有几次。坟园里都是肆虐的野草和乱麻麻的坟头,要这里那里看好几看才能看尽。我熟悉的人,至少有一半已经埋在了这里。比如我的爷爷奶奶,我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都已经埋在了这里。我外爷爷那一边就更是,我一共六个外爷外奶,现在活着的只剩六外爷六外奶了。我小时候见过的人相当一部分已经睡在了土下面。这是无法说无法想的事情。我打算给我所有的亲人们都上坟。我打算在每个亲人坟前都默默跪上一会儿。我想如果我常常上坟就不大可能会有这样强烈的感情。

      我以一种负疚和忏悔的心态跪着。坟草在我的眼前恍若梦里一般动着。聚礼后的人陆陆续续都到坟园里来了,熟门熟路走到自己亲人的坟前,脱下鞋子跪在深草里。这是极其让我动心的一幕。我贪婪地感受着。我深深觉得活人和死人之间的这份关联交流是相当必要和重要的。来了很多上坟的人,坟园里热闹起来了,甚至有了某种烟火气。阳光把坟土和坟草晒出一种呛鼻的气息来,正好可以使自己的鼻子发酸。在晃动的坟草里看到一个个跪在那里上坟的人,我觉得我是看到了人生中的一个重要场面。我前面说这次回家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主要就是来自于这次上坟,主要来自于我在上坟时看到的两个人。这两位说来都是我的姑舅爸,都是残疾人。高个子的那个,和我年龄相仿,原本是一个风流倜傥的人,早年间开大车跑运输,跑新疆跑西藏。我一次去兰州的路上见到他。他戴着墨镜,把墨镜搁在鼻尖上,目光越过镜框辨认我。那时候他就是一个走南闯北的英雄啊。传说他在新疆还有着一个维吾尔族相好。但是因为眼病去县医院看病,小病倒是看成了大病,医院把他的两只眼睛都弄得什么也看不到了。关于他的种种闹腾就听到很多,仅在医院的楼道里睡了就差不多有一年。现在却是安心做一个盲人了。我在坟园里跪着的时候,看见他拿着一根木杆一探一探进来了。显然坟园里他已经走得再熟悉不过。那么多的坟头,他可以准确地走在坟间七拐八拐的草径上,绝不会有一脚不小心踩到坟堆上去。然后在自己要找的坟前跪下来,木杆搁在一边,他就当啷啷念起来了。我有意倾耳去听,据说要论念诵声音的好听,要论念诵的打动力和感召力,满庄子他算是第一人。这样子谁家有个大事小事,请阿訇的同时,也请他去,听他的那一念。另一人是我父亲舅舅的儿子,我父亲的一个表弟。关于父亲的这个表弟,我曾经写过一篇叫《黄昏》的小说,就是以他为主人公的。那篇小说近乎纪实,像这篇文字的照实来写一样。父亲的这个表弟,我的这个姑舅爸,他的残疾由来已久。我很小的时候就记得他是爬着走的,后来是好了许多,一腿可以撑地行走,只一腿弯曲在半空里,应该说这条腿他一辈子也用不上一次。这个姑舅爸是小儿麻痹症患者,身体虽残疾,生活的能力却是很强的,自学了家电维修,在城里开着一个家电修理铺,竟然还会开他自己组装的三轮车,后来还娶了一个健健康康的女人,小日子过得不错。他那天给我吃惊的一个印象是,我正跪着缅怀我的亲人,忽然觉得有人从我身边过去,睁眼一看,先看到一个结实得有些蠢笨的拐杖,像扫雷器那样探向前去。坟草太厚的原因,这样一个显示着力道的拐杖在动着时竟可以不发出声音来。接着我就看到一段悬吊着的腿,像是空马镫那样在我身边一晃一晃过去,我知道是谁,赶紧抬头以我们的方式问候了一声,他回应着向前去了。他在离我不远处的一个坟头前扔掉拐杖坐下来,因为没有拐杖的撑持,他的坐下显得有些突然,好像忽然间坐空了似的。我由不得暗吃一吓,为他担心,但他显然向来就是这样子坐下来的。他是跪不成的,只能坐着,把那条坏着的腿也像是暂时和他的拐杖一样扔在一边。让我格外惊讶的是,他面前的坟头显然是新的,坟头上的胡墼都板板正正地新着,一个小角儿也不缺,在别的坟头上长疯了的野草这个坟头上还一个草芽儿也不见。这是一座新坟。谁埋在这坟里呢?当然不可能是姑舅爸的父母,他父母的坟早就显老相了。我是后来才知道,那新坟里埋着的,竟然是姑舅爸的女人。那女人还年轻啊,显得很健康啊。那女人说好看确实是谈不上的,她的最大好处就是显得健康,而且给姑舅爸生了一儿一女。姑舅爸这样子,家里的大部分活计,包括种地施肥喂羊磨面等等,都是她承担着的。但是确实就是她殁了,亡于车祸。姑舅爸开着三轮车,女人坐在车厢的边沿儿上,下坡,车开得快,忽然她的帽子给风吹走了。我们这里的乡俗,戴帽子的女人的头发,是不方便露出来的。白帽子给风吹到一边去了,她一着慌,两手去护头,这不就丢开原本抓得紧紧的车沿儿了么?于是一个颠簸,就把她颠簸下来,没拉到医院人就殁了。说句不该说的话,姑舅爸家里谁都可以出事,唯独这担着一家子光阴的女人不能出事。这让姑舅爸怎么活?再找这样一个女人,不容易了。老家的凶信,父母往往是瞒着我不说,这都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当时我还不知道姑舅爸给谁上坟,但是他拄着粗笨的拐杖走向坟头,在坟前扔了拐杖跌坐下来的样子,给我的触动是太深了。

      秋深时候,天气渐凉。这时候父母就会从老家到银川来过冬。银川的房子有暖气,用不着生炉子。天暖时在老家,天冷时到银川,父母这样的生活已经有好几年了。

      日子不咸不淡地过着,也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值得一记。

      一天路过一家金店时,我忽然想起,母亲有一只金镯,是妹妹在世的时候我们兄妹给母亲买的。母亲说过不喜欢这金镯的饰纹。路过金店的时候我心里一动,进去问了问,可以以旧换新,每克的折旧费十五元,这是可以接受的。于是我就带母亲来到这金店,让母亲挑选自己喜欢的花饰。为了讨得母亲的欢喜,又把那只原本四十几克的镯子添加到了六十余克。因为选到了中意的花饰,母亲很高兴,只是一再地觉得不可以再添加克数。父母亲对于生活的态度是,有条件的时候,福是要享的,不然岂不是白活了一场,而且造化给你的福不享,也是不好的,是另一样辜负。但是享福必须要有个度,不可以过分。父母他们这一代人,对于一切过分的事情是有着一种近乎神秘的戒惧的。我给母亲宽心说,这才几十克,还有戴二百克的呢。况且你只戴着一个镯子,一般都是要戴两个,不但手上戴,脖子里也要挂一串的,有些人连牙都搞成金子的,要说过分,这才是过分,咱们这个算是个中下水平的享受,不该有压力的。母亲有很多讲究,说金子这样的东西,是要按比例出散的,比如四十块钱的金子,就要拿出一块来出散掉。四十比一的比例。比如家里有四十只羊,一只羊就要拿出来散掉。关于母亲这样的说法,我们这一代人已经只是听听而已了。戴金镯使母亲心情复杂,她既想戴在手腕上,给人看到她是有金镯戴的,又怕给怀有不良之心的人看到,发生什么不测之事。母亲说,有些女人的耳坠等等,大天白日就让人揪去了,把耳垂都扯破了。这是令人担心的事,谁说得上呢。母亲就穿袖子长的衣服,这样就可以把她的金镯让袖子遮着。

      一天和母亲闲话,母亲就说到我们离开老家时去世的那个女人。母亲说当年她们被集中起来背“老三篇”唱革命歌曲,背得最好唱得最好的,就是那个女人。母亲说她那么聪明的人但是她的丈夫却不太看重她,不过她的两个儿子跑运输光阴都过得好得很,弟兄两个一人给妈妈买了一只金手镯。但是能咋样呢?胳膊上再戴得好,也戴不到墓里去。那里大限一到,这里就得胳膊上取下来。我说你看人家都是两个手镯,你才一个。母亲揭过衣袖,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镯子。我看见母亲的手皮有些松皱了,看起来像包了薄薄的塑料似的。母亲耳后的白发也白得有些凌乱。这些都让我觉得我的母亲就是这样子,一天比一天更老了。母亲的背也驼了。记不清母亲从哪天开始驼了背。忽然一天我看到走在前面的母亲驼了背,心里不好受。我有时候乱想,要是父母亲和我是差不多的年纪该多好。母亲看着她的金镯说,你猜尤努妈的金镯咋交待了?尤努妈就是那个戴两个金手镯已经去世的女人。我猜是两个儿子,一人分了一个,谁当时买的,谁现在拿去,分分明明,不争不吵。母亲摇着头表示不是这样。母亲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看着我说,那两个金镯,尤努妈散了,散到了好地方。母亲所说的好地方,就是指清真寺拱北等。我们这里有这样的习俗,就是盖一些宗教院舍的时候,有些舍散出来的宝贝会被建筑师巧妙地涵纳在正在施工的建筑里。我心里一动。我看清了母亲的眼神。母亲的眼神是不避我的,好像在告诉着我什么。我和母亲的想法是不一样的,我和她有着不一样的心灵和向往,甚至有些担心和不大愉快。我说,各有各的路子,你可以给你的孙女啊。母亲的孙女就是我的女儿,是母亲一手带大的,祖孙之间的关系远亲过女儿和我们的关系。说出这话时我觉得心里很难受。我和母亲在说什么呢?这都是什么话呀!不是说这话的时候,话也不能这样子说。母亲听了我的话,好像她的一种愿望被我一瓢凉水浇灭了似的。我看着母亲手腕上的金镯,一时觉得那是一个很碍眼的东西。母亲也动动手臂,衣袖好像知道母亲的意思似的,顺势遮住了母亲的整个手腕。需要适时换个话题,我就和母亲说起我的患小儿麻痹症的姑舅爸。母亲说,几个月时间过去了,爷儿三个,小的还在上学,你姑舅爸天天开着三轮车接送,不知道谁给他们做饭呢。几个月过去了,一天一天是怎么过的呢?或许他们已经适应或者说学会了一种生活吧。

      生活像一艘大船,在不知深浅的水上晃晃悠悠。又是一些日子过去,忽然迎来了落雪的一天,雪也不是太大,地皮上薄薄覆了一层,倒是有些滑。我从单位回到家里,母亲已经做好饭了,我吃饭的时候母亲将我看着,似乎我吃得越多她越高兴。在母亲的监督下,我是很容易吃撑的。其实吃多了并不是好事,但是母亲总劝我吃。就像他们在老家时总是在班车上给我带老家的干粮馍一样,他们好像总在操心我的吃,担心我挨饿。一直不以为然,但是经历了这两年的疫情后,就觉得吃确实是大事情。我自己的童年时段,也是挨饿着过来的。母亲等我吃过饭,又让我喝水,母亲认为米饭硬,吃了要喝水的。喝着水,我觉得母亲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我说妈你有话要给我说么?母亲说,也没有啥话说,我就想说说手镯的事,我想好了,你说得对着呢,以后就把手镯给某某。母亲说出了我女儿的名字。我禁不住悲从中来,母亲为这个事想了多久啊。她有她的想法和愿望呢。我别过头说,妈,这个事,你照你想的来。我说着,感到心痛得厉害。

      黑记忆

      这事情是一个也写小说的朋友讲给我的。她总是能讲出一些拾掇拾掇就能拾掇出一篇小说的往事来。但她很少写她讲的这些,她主要是写科幻类的小说,出过好几本书了。从发行量来说,比我的书是强多了。知道她讲的这个事她不会写成小说,我就说出了想据此写成小说的愿望,来征得她的同意。那时候她对我印象还可以,很痛快就答应了,但是说,要是小说发表了,得给她一半稿费。我知道她是开玩笑,但还是准备,如果写出来的小说真的发表了,一定买个什么送给她。下面就是朋友讲的往事。其实她讲的往事,因我们是老乡的缘故,环境人物等等我都是熟悉的,所以听了她的讲,慢慢地好像也成了我自己的一个记忆。

      朋友说她父亲有一个哥哥,有一个弟弟。哥哥住得远,在另一个县城。不知道为什么会离得这么远。弟弟却只是一墙之隔,两家做了好吃的,都会互相端着送送。父亲的弟弟,朋友叫他老爸,老爸就是小叔的意思。老爸的老婆,朋友叫她新妈,实际上也就是婶婶,朋友那里把婶婶叫新妈。我们也这样叫。实际我和朋友在同一个县的两端,我在北端,朋友在南端,骑摩托也得跑两个多小时。这使我们虽然同属一个县的人,但口音听起来区别是很大的。朋友的新妈,没有生孩子,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不见生孩子,就有些死心,于是就把朋友的二哥过继过去了。朋友说,她是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一大堆。吃穿玩方面都远远比不上二哥。她就清楚地记得二哥还有袜子穿,还穿球鞋,白道道蓝道道相间的球鞋。二哥还有红色的绒线裤穿,还戴有五角星的帽子。这些不要说她们姐妹几个,就是大哥和两个弟弟也没有的,一样儿也不会有。他们都是光脚板穿鞋,还可能妹妹接着穿姐姐的鞋,弟弟接着穿哥哥短了一截的裤子。所以他们那时候都对二哥羡慕得很,认为二哥的命好。老爸和新妈把二哥当宝贝养,举个例子吧,二哥还没有上学,就有个阔气的书包给他背着了。再举个例子,要是二哥有个头疼脑热,你就看老爸和新妈的那个样子吧,一个揽了二哥的屁股蛋背着,一个在后头跟着,一家人就像是火里跑出来的样子。这是跑着去找队里的赤脚医生。他们从来没有二哥这样的待遇,最多是烧得有些糊涂了,能吃点不知从哪里搞来的安乃近、去痛片,再就是额头上覆一块毛巾,如此而已了。都叫二哥抱儿子。虽然老爸和新妈好像很不喜欢这个叫法,但朋友他们觉得,不要做什么亲儿子亲女子,要做就做抱儿子,这中间的区别真是太大了。朋友说,因为有二哥这么一层关系,她家就和新妈家的关系融洽得很。比如她家来了亲戚,比如是母亲这一边的亲戚,新妈总是会请去她家吃饭。同样新妈一边来了亲戚,朋友他们也要招呼招呼,请过来招待招待。一句话,两家的亲戚成了共有的亲戚。

      这样子朋友就说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那女人是新妈的妹妹,不时会来新妈家浪亲戚。来了,也总是会被请到朋友家走动走动。她浪亲戚拿礼物,给新妈家一份外,还备着同样一份,受到朋友家邀请时就给朋友家拿上,很少空手来。朋友说她那时候年纪小,说不准新妈的妹妹究竟有多少岁,照现在回忆的印象说,也就是三十岁左右吧。朋友说这个女人给她极深的印象,她比朋友的母亲和新妈都要高出半头来,穿的什么衣服记不清了,印象里是很干净很得体,像一棵葵花树在黄昏时分的夕照里静静地站着。朋友说她最深的印象就是这女人的安静,一炷香在香炉里似的。朋友说她不记得那女人说话的样子,不记得她和别人有过交流,唯一的一个和他人有关的印象是,女人蹙着眉,被村里的一个老奶奶用针刺眉心,使她的眉心里出来一粒颜色深浓的血珠。更多的印象则是,这女人不是站在地桌上面的镜框前久久地看镜框里的一张张照片,就是坐在炕边上一声不响地抚弄自己腕上的手镯,或者就是背身对墙站着,看墙。墙有什么可看的呢?但是她就看着。朋友说,也许实际印象不止这些,但是她就记住了这些,从她的记忆里寻不到对那女人另外的记忆了。

      新妈的妹夫是一个养蜂人,有时来会带一两罐蜂蜜。这在那时候是非常稀罕的。蜂蜜不但可以吃,还可以润脸。冬天脚上皲裂的时候,也可以涂抹一点蜂蜜。朋友说她记得父亲看到作为礼物的蜂蜜时,感慨说,这是送给圣人的礼物啊。不知道什么意思,话却是记住了。朋友说新妈的妹夫比新妈的妹妹个头要小一些。其实两个人站在一起也是差不多的个头,但分开来就明显觉得女的比男的要高。新妈的妹夫和新妈的妹妹恰好相反,他话多,一说话会露出不少牙龈,这使他说话时显得和别人很不一样。他还爱笑,一笑时他的脸上给人一种旧毛毡被忽然卷起来的感觉。边说边笑,边笑边说,和朋友的老爸、和她的父亲都能说很多话。主要是他说,别人能陪着他说他就很开心的样子。朋友说有一年新妈的妹夫还来她们村子养过一段时间蜜蜂,她跟着新妈去给他送馍馍,也跟着父亲去过他的帐篷。父亲带她去那里究竟是为着什么事,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人坐在帐篷门口一边用汤瓶倒水洗脚一边和父亲闲话的样子。朋友说那人把他的脚当水萝卜一样洗着,一个趾头一个趾头洗着,好像非把他的脚洗成水萝卜不可。朋友说新妈的妹妹和妹夫生有多个孩子,总有三四个。有一个比她小一点的姑娘长得真好看,真像是一个花蝴蝶飞吧飞吧,忽然落在了一个什么上,摇身一变,就变作了新妈的小外甥女,她的小辫子被编得很精致很有模样。朋友说那女人的大儿子和她二哥差不多高,也有着他的父亲那样一个特别的嘴巴,很能干,给她家的羊圈里除过粪。几个小娃娃一人一个背篼从羊圈里往出背粪,和二哥偷滑耍奸公子哥儿的样子相比,新妈的大外甥那叫一个积极分子不要命。他不但每次要求把背篼给他上满,还背着满背篼的粪跑,弄得羊粪在他的脖子里身上跳跳弹弹窸窸窣窣往下掉。那安静的女人在屋门前站了看,视而不见的样子。

      朋友说,她之所以记得那女人大儿子小时候的样子,是因为这娃后来和她有个说不成。之所以记得那女人花蝴蝶一样的女儿,是因为这样一桩事,就是一伙孩子,有二哥,有那女人的大儿子,有那个蝴蝶一样的小姑娘,记得不止这几个人,好像还有谁,说不清了,当然朋友自己也在其中。一伙尕娃娃,不知怎么就出现在一个河滩里。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又走到了一片坟地里。坟地里除了很高的不知死活的野草外,还开着很多的喇叭似的小花。他们就都揪落那小花,把花瓣含在唇间吹得响。一只蚂蚱在前面跳着,一跳跳起老高,好像要努力看清一个远处的什么似的。朋友嘴唇上粘着花瓣,跟着跳动的长腿蚂蚱一路过去,忽然就给吓了一跳,蚂蚱看不到了,她竟然看到在一个长满长草的坟堆后面,二哥正骑在那女人的女儿身上,把一些花瓣往她的脸上撒。那蝴蝶一样的小姑娘给长草掩遮得几乎看不见,只看到她的脸和从长草里出来的两只脚。朋友说,她发现小女孩竟然也是穿着花袜子的。袜子上的鞋带儿她都记得清楚。多少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却把这个记着。记这个干什么?可见人要记住什么或者忘掉什么,都是不由自主的。朋友说她有些被吓傻了。虽然不完全清楚这是在干什么,但是也似乎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事情,是不该这样子冒冒失失看到的。都是为了追那个蚂蚱。就在朋友走站都不是的时候,二哥忽然看到了她,他的脸在长草里显得凶巴巴的,恶声恶气地说,一边去,胡看啥。有二哥这一句话,朋友好像得着了机会似的忙忙走开了。朋友说这事情她记了一辈子,直到现在看到二哥都会想起这个事。她说她后来长大一些了,想这个事的时候就想,二哥和那个小姑娘当时是穿着衣服呢还是没有?想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姑娘的鞋是穿着的,还有花袜子,一并从长草里出来,和二哥和那姑娘都没有关系似的。朋友说,当时二哥也就十岁左右,那姑娘七八岁吧,充其量也就是学学样子而已。衣裳一定还穿在身上没有脱,这是因为受到了惊动的二哥和那小姑娘很快从坟后面走了出来。然后大家又像没事人一样,继续游游逛逛,逛逛游游,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一处很是著名的坟地。那是很有影响力的人才配享有的坟地,有着一个巨大的像个怪兽似的建筑,好像时时刻刻都会变成什么的样子,然后兴风作浪呼风唤雨。总之看着是有些怕,好像见到了梦里才能见到的东西似的。怪兽似的建筑下有一个挂着白门帘的小门。实际门并不小,个头最高的人也可以不低头进出,只是因为建筑物太过庞大的原因,使它身上的门因而显得小了。朋友说,他们几个出现在小门前。几个人的呼吸声清晰可闻。门帘儿被小风不易察觉地动着。二哥大人一般的口气说,不要进去,脱了鞋才能进。二哥说着,把帘子掀开一角,就看见里面裹着各种颜色布料的坟拱前跪着一个人。只有有特别影响力的人的坟才会被做成那个样子,才会被不知名的人送这么多贵重的布料来裹在坟上。朋友说她认出那女人是谁了,就是新妈的妹妹。她正拿起布料的一角用心擦拭着自己的额头。听到动静时她回了一下头,就在她回头的瞬间,二哥放开了手里的门帘,所以她的脸给朋友一种奇怪的印象,好像是用这白门帘把她的脸遮盖上了,遮盖的一瞬,好像门帘落在她脸上渐次深重的阴影朋友都看得清楚。朋友强调说这不是什么幻觉,这是很确实的印象。

      后来怎么了呢?是等那女人出来大家一块走了还是几个尕娃娃先走了呢?朋友说没有具体的记忆了。好像就记了这么些飘飘荡荡显得缭乱的片段。

      接着朋友讲了下面这些,还是直接用朋友的口吻来讲吧:

      过了有好几年,那时候我已经到大队的完小上学了。一天回来,感觉家里的气氛不对劲。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又不方便说的样子,尤其是要躲着我们这些娃娃伙,不能给我们听到。但只要是已经说出来的话,就不会再有什么秘密可言。很快我们就知道新妈的妹夫,就是那个养蜂人,死掉了,但是在埋葬他的时候起了一些纠纷。这实际上并不是我们特别关心的事情。母亲和父亲说话的时候,显得极其诡秘,使我发现原来母亲还有着这么多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动作和神情。真是像在说鬼祟的事一样。母亲说鬼祟的事情的时候,她自己由不得也显得鬼祟起来。我希望母亲永远不要有这样子。

      又过了一些时日,传说那一段会有日食,大家动不动就往天上看,看日头,但日头总是好好的。忽然一天,听到一个惊心的消息,说是县上明天要枪毙人了,枪毙的人不是别人, 正是新妈的妹妹,就是那个站在镜框前细细看镜框里的照片的人,就是那个没啥看头看墙也能看半天的人,是那个跪在贤者的坟前用贤者坟头的布料擦拭自己额头的人。枪毙她干什么?她做了什么?她能做什么?原来是她伙同自己的相好,把自己男人的命要了,就是那个爱说爱笑的养蜂人。新妈的妹妹和她的相好密谋已久,终于把养蜂人送上了死路,用布条子把他勒死了。

      听说她把一切都揽在了自己身上,想把她的相好救下。没能如愿。

      去刑场为她收尸的就是新妈。新妈是她的亲姐姐,就这一个亲人去给她收尸,其他亲人都不愿去,新妈就带着二哥去给她收尸了。

      多年之后,同样喜欢文艺的二哥(二哥笛子吹得不错)知道我喜欢写小说,就把他的一摞日记给了我。我从中就看到二哥对收尸一段的回忆。那天二哥跟着新妈去刑场了,从头至尾都看得清清楚楚。我总之还是个胆小鬼,不敢看二哥记录的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虽然躲躲闪闪看着,还是看到说那女人头上有两个枪眼,一个离一个有多么远,我看得头发通电了一样要立起来。

      上回中的时候,我和那女人的大儿子不但成了同学,还是同桌,就是当年那个给我们家背过羊粪的娃娃。他出息了,学习很好,人很好。后来我考到北京,他考到天津。我俩算是天作之合了。但我父母知道是谁谁谁之后,决然不同意。这样我们也就没能生活在一起。我算晚婚,但结婚也快二十年了,这样子想起来,一辈子好像也是够长的了。

    【审核人:站长】

        标题:石舒清:小说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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