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过去是讲无私奉献的,体育界打破世界纪录,奖状一张,以资鼓励。这次奥运会却一改旧制,把物资鼓励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一个金牌获奖者,除国家奖给8万元以外,一些企业还采用多种形式予以奖励,合计奖金总额超过30万元。有人惊呼,得一个奖牌。名利双收,可以终生无虑了。
我国是以平均主义著称的国度。战国时的孟子就提出过“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至理名言。汉朝农民起义领袖也早就提出过“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这个传统传到建国以后,我们吃大锅饭吃了几十年。在那些年代,谁要是一拔尖,多得一点奖金,周围的人就会瞪红了眼睛,让你“千夫所指,无疾而亡。”奇怪的是,这一次是个例外。一个金牌,奖金几十万,人们却轻松地议论着、赞美着,没有发现哪一个犯了红眼病,指着奖金说三道四的。而且很少有人说,这份奖金应该分给教练多少,陪练多少,管场地的多少,管后勤的多少,反而认为金牌得主当之无愧。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为了充分调动一些拔尖人员的积极性,我们能否以此为契机,改进一下奖励办法,让奥运重奖冲击波传之久远,以推动我们的经济建设呢?
这次奥运重奖为大家所接受的原因,无非有二:一是这些运动员事迹过硬,为国家扬了眉吐了气,人们口服心服;二是这些运动员毕竟是少数,与其他人没有多少直接的利害关系。这些,我们能不能借鉴一下呢?
运动员比赛,是一种硬功夫。众目睽睽之下,第一名就是第一名,第二名就是第二名,谁也作不了假。不服气,你也上,争上去算你有本事。我们在经济建设上,也不妨制定一些这样的硬杠杠,比如学术达到什么水平,效益达到多少万元等,以便人们进行比较。达到了应该得奖,达不到的谁也走不了后门。最近不少地区都把奖励条条具体化,具体到创多少效益上,这些做法是行之有效的。
重奖少数得主,切莫损害多数人的利益。比如奖金项目应当单列,奖主明确。既不让奖主分了大家的奖金,也不要因奖金项目不明,让大家存有均分的欲望。奥运会的金牌奖金,不得金牌谁也拿不去。一个科研成果的奖金,也应只奖给一个或几个付出创造性劳动的科学家,其他人谁也不能拿。这就避免了发放奖金中的平均主义倾向。
重奖之举,不宜太多。重奖大约发轫于古代战争,那时的君王、长官,为取一战之胜,乃以官位和金钱做诱饵,鼓励战士英勇杀敌。韩信垓下之围时,曾以千金之重、万户之邑,悬购项羽首级。项羽自杀后,其体为王翳等五人分割,结果此五人皆被分封为侯。由此可见,在古代也是一时之计,不可天天用之,事事用之。
我国的重奖,前有珠海重奖科技人员的冲击波,后有国家重奖奥运金牌获奖者的冲击波,平均主义的积弊为之一震,人们承受能力大大增强。这给我们今后大幅度改革分配制度开了一个好头,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