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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燕归来(长篇连载⑤ )

  • 作者:杨红
  • 来源: 手机原创
  • 发表于2022-03-01 2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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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那么简单,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尤其是在看过了那么多的背叛。总是不安,只好强悍……

      沈小鸥最喜欢的是一边开车,一边听音乐。她在想,这首歌是不是给她写的?

      摇开车窗,任清凉的夜风打在脸上,城市的夜褪去了白日喧嚣,夜空沉静得如海一般蓝。

      沈小鸥觉得这样的夜晚最适合在海边,脚趾踩在又细又软的沙滩上,听风和沙在耳边的缠绵。

      就这样沿着黑夜的尽头走下去,走到海的那一边,走到天边呈现出鱼肚白,远远地看见地平线,还有……那个潇洒少年。

      时间告诉她,一切都在变。七年以前,十八岁的沈小鸥曾经一个人在沙滩上,从黑夜走到白天……

      一阵手机铃声把沈小鸥的回忆生生给拽了回来。

      “小鸥,你在哪呀?一天都看不到你的影子!”妈妈李秋心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透着埋怨。

      “妈,我和表姐喝茶了。你有没有吃晚饭呀?”小鸥乖乖地说道。

      “我早吃过了。以为你忙得忘了妈妈!”

      “忘了谁都不会忘记您的。”

      “就会说好听的。对了,小鸥,周三下午你素琴阿姨从国外回来,你陪我去喜来登酒店给她接风。”

      “这么快就来了……”沈小鸥嘟囔道。

      她知道妈妈是来做说客的,刚听表姐说过什么海归,没想到妈妈这么快就来了,出手之快,完全不给人喘息的机会。别看妈妈和爸爸平时不相往来,对小鸥的婚姻大事他们俩却表现出一致的热情。尤其是母亲大人,说什么结婚一定要门当户对,强强联合,绝对反对林俏式的“扶贫式”婚姻。

      “你说什么?小鸥……”妈妈追问道。

      “素琴阿姨的儿子是不是世界五百强公司CEO,年薪百万而且是美元。他一表人材,儒雅绅士……”小鸥不耐烦地重复着妈妈说了无数遍的话。

      “妈妈,我不喜欢。求求你放过我吧!”

      小鸥素来不喜欢父母为她安排的相亲对象,不是什么世交家的儿子,就是什么海归,官二代,富二代之流。父母催得急了,小鸥只好放出狠话,宁可终身不嫁。

      没想到小鸥说出这句话之后,父母更加紧张了,巴不得尽快给沈小鸥物色一个金龟婿,逼得沈小鸥恨不得人间蒸发。

      “小鸥,你能不能听妈妈一次。这是多少女孩求之不得的机会,见个面又不是非要你嫁给他不可。你已经老大不小了,还没有个男朋友,总要谈几年恋爱再……”妈妈劝说道。

      “妈,我开车呢?一会和你聊……”小鸥总算找了个合适的借口,挂了电话。

      歌里唱着“过了爱做梦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平静。幸福没那么容易,才会特别让人着迷……”

      夜晚的风撩人心弦,仿佛拨乱了音符的琴声,吱吱嘎嘎。蓦然有一种莫名的烦躁,让沈小鸥想找个地方,喝上几杯,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卸掉心上的“烦”字。

      不想被回忆填满,就倒掉坏情绪。沈小鸥想,她是应该一个人去旅行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总得有一个在路上,否则,这些有关的无关的问题始终还是扰乱了她的情绪。

      繁华带给她的是满身满眼的疲惫,她想她是一个念旧的人,有时候还是留恋儿时的村庄,在那个河畔居住的日子,还有那些沾着露珠的故事。

      她喜欢有水的地方,水是清澈的,亦是灵动的,所谓上善若水,厚德载物。《诗经》上说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所以,她会选择这栋临水而居的房子。

      沈小鸥提着下午顺路从大润发超市带回来的大包小裹,回到了她的房子,她一个人的天下。

      别看沈小鸥平日里的脾气如火一般热烈,其实她也有温柔似水的一面,比如,她烧得一手好菜,她和表姐烧菜的手艺如出一辙,这主要都是来自奶奶的亲传。

      2005年,十八岁的沈小鸥考上了海滨城市大连的一所大学,奶奶也是在那年过世的。那天,老家门前的杏花开得粉灿灿地耀人眼睛,只是那扇门前再也不见了奶奶的笑脸。

      以后的以后,沈小鸥不曾忘记,老家门前那条河,漫山遍野的蒲公英,还有夏夜里跳舞的萤火虫……

      从离开家开始,沈小鸥开始了她的另一种人生,也是在那个夏天,她邂逅了唐奇,那个给了她入骨爱恨的男子。

      如果时间是一块橡皮擦,却擦拭不去留在青春底片上的印迹,那些过往亦会在心底留下隐隐的痛楚。

      沈小鸥还是觉得是时候该醒了,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她毕竟不是陷进情感漩涡的陈佳媛。她是不会让自己陷入困顿中的,凡事该了则了,决不委屈。

      吃过晚饭,沈小鸥悠然地靠在沙发里,放上舒缓的音乐,在脸上敷了片面膜。

      有句网络流行语说,对自己好点儿,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儿,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

      沈小鸥可是把这句话发扬光大了。

      “叮铃——”手机铃声在一瞬间响起,沈小鸥看了来电显示,她就知道她后半句话是给林俏说的。

      “美女,你说什么?大半夜的,你发什么神经呀?”

      “小鸥,我一早出门时把钥匙忘在家里了,现在我进不了家门……”林俏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哭腔似的。

      “哈哈,那好啊,你打车来我这过夜,不收你费!”沈小鸥幸灾乐祸笑道。

      “沈小鸥,你有没有同情心呀?我总得回家吧!”林俏气乎乎地嚷。

      “好了,好了,十分钟,我马上陪你坐到天亮!”沈小鸥知道她去了也起不了作用。

      林俏乖乖地挂了电话,靠在门上等着沈小鸥出现。

      沈小鸥知道林俏虽然结婚三、四年了,但是她和老公徐子斌一直聚少离多,过着牛郎织女的异地生活。虽然林俏比沈小鸥还大五岁,但是沈小鸥却显得更独立更成熟。林俏秀恩爱时,沈小鸥故意一脸崇拜任由她演下去,这就是闺蜜之间的默契吧,虽然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底细,却能心照不宣。

      林俏家位于铁西森林公园以南,是房地产商在临近城郊打造的绿色花园小区,别致幽雅,但是位置却稍显偏僻。

      沈小鸥赶到林俏家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多。只见林俏正蹲在门口,无聊地摆弄着手机。

      “什么情况?”沈小鸥见了林俏,披头就问。

      “就是这个情况!”林俏的目光还专注在手机屏幕上,头也不抬地回答。

      “你让我来,真的就想让我陪你在门前站到天亮?”沈小鸥疑惑地瞪大了双眼。

      “我已经给‘锁王’打了电话,人家嫌太晚了不肯来,还说开锁也得找警察备案。再说了,我一独身女子,深更半夜,万一遇上了色狼……”林俏的话差点把沈小鸥气乐了。

      “你的想像力够丰富,怎么不去当悬疑作家?”沈小鸥白了林俏一眼。

      “就知道你来了也不会说好听的!”林俏嘿嘿笑了。

      “把你电话给我!”沈小鸥命令道。

      “什么?”林俏不明所以。

      “锁王的电话呀!”沈小鸥说:“我可不想原地等待,这又黑又凉的夜晚,怎么能让美女受罪,要不然干脆找个宾馆算了。”

      “喂,您是锁王吗?我的钥匙忘在家里了,麻烦您给开锁!”沈小鸥把电话拨过去,“啊?这个时间了,你让我去哪找警察备案呀?”对方没等沈小鸥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妈的,明明就是个不正当的职业,还装得一本正经。要知道找警察,我直接打110多省事……”沈小鸥颇为不满地嘀咕。

      “高阳!”林俏看着沈小鸥一脸愤然的表情,她突然眼前一亮,想起派出所那个帅警察,便脱口说出高阳的名字。

      沈小鸥的眼前豁然一亮,记得那晚高阳给她留了电话号码。

      沈小鸥把留存在手机里的一串数字拨过去,不一会儿,对方按了接听键,好听的男中音从听筒里传过来:“小鸥……”

      沈小鸥敏感地觉察出高阳怔了一下,随即就听到了他明朗的笑声。

      “好的,小鸥,你把地址发给我,我这就过去!”听沈小鸥说明了情况,高阳爽快地答应了。

      林俏伸出手摆出了胜利的手势,她这才又给“锁王”打了电话。

      高阳来的时候穿的便装,显然今天不是他值班,幸好他带来了证件。虽然林俏所在的区不归他们派出所管辖,但是好在证件属实。

      那个自称“锁王”的中年胖男人才一副不太情愿的样子,拿着专用工具只几下就把林俏家的大门给撬开了。

      林俏又重新换了家里的门锁,等这一切都整理好,一番折腾过后就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锁王”提着工具箱一边下楼一边回头冲着林俏和沈小鸥说道:“以后可别再犯迷糊了,你看这多麻烦啊!”

      沈小鸥真是不明白,这种人怎么这么虚伪,明明赚了钱,心里乐开了花,却偏偏戴一副假正经的面具。

      “人民警察,这次真是多亏你了,改天请你喝茶!”林俏微微笑着,冲着高阳说道。

      “哎,这么快就下逐客令了?”沈小鸥未等林俏说完,便露出不满情绪,说道:“好歹你也请我们去你家坐坐,喝杯茶……”

      “不用了,不用了!”高阳抢着说道:“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林俏坏坏地冲沈小鸥眨了眨眼睛,贴在沈小鸥耳边小声说道:“我是在给你们创造机会哩……”

      “嘿嘿,看你就不是个好红娘,竟乱点鸳鸯谱!”沈小鸥拿眼角斜了林俏一眼,然后,没心没肺地朝着林俏挥挥手,“谁稀罕来你家似的!”说着,沈小鸥打着呵欠走进了电梯。

      沈小鸥和高阳从电梯里走出来时,已近午夜,马路上安静下来,只有街灯不知疲倦地闪闪烁烁。

      “小鸥,你家住哪?我送你吧!”高阳一脸诚恳地说道。

      “哥们儿,我开车来的,还是我送你吧!”沈小鸥打起精神,拍了拍高阳的肩膀,说道。

      沈小鸥的招牌动作,让高阳忆起童年时代的假小子沈小鸥,不由得又使他想起那天晚上在金店的事,于是他说:“小鸥,那天晚上的事……我一直都想和你解释一下,这几天忙乎忘了……”坐在沈小鸥的旁边,高阳看着小鸥开车的侧影,一本正经地说。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用解释,我明白!”沈小鸥爽快地说。

      其实高阳想说那天意外见到小鸥,他真的很想帮她把事件摆平,但是无奈他人微言轻,还没有说话的份儿,那个叫秦晖的男人已经打点了上面的领导等等。

      高阳转念又想,既然小鸥这么爽快,他也不要这么婆婆妈妈旧事重提了。他明白,那天晚上的事,是小鸥替表姐仗义出手。

      于是,他话题一转,忆起往事,“我记得读高中的时候你就离开菱河村了,这么多年,一直没回去吗?虎子,铁蛋儿他们,你还记得吗?前次虎子大哥还提到你!”

      “虎子还好吗?那时候他是大哥,带着我们这帮小喽啰下河,上树,简直无恶不作,嘿嘿……”

      “是啊,前次虎子还提起你,说这么多年都不知道七妹怎么样了?空了要去找你……”

      “七妹”是小鸥小时候那一帮铁哥们对小鸥的昵称。那年,同在菱河村的六个男孩子结为金兰弟兄,依年龄排序,虎子为老大,铁蛋儿老二,嘎子排老三,顺子老四,高阳老五,后面还有小石头排行老六,只有小鸥一个女孩子,大伙都呼她“七妹”

      虎子是老大,那一帮哥们儿中,只有沈小鸥不怕他,敢和他过招。虎子人长得壮实,一笑就露出两颗虎牙。恰好沈小鸥也是长了一对小虎牙,站在虎子旁边,他们一大一小两只,还真是亲兄妹一般。虎子是真“虎子”,在弟兄们眼里,沈小鸥却是假老虎,最多算是只花猫。虎子平日里领着这帮弟兄们调皮捣蛋,学习成绩一塌糊涂,为人却颇为侠义。

      虎子家屋后有一棵樱桃树,初夏,樱桃熟了,那一颗颗红艳艳的大樱桃坠了一树。

      虎子喊来他们几个小弟兄,说要是谁先帮我摘一大碗樱桃,就把大哥的宝座让给谁。弟兄们一听,呼剌剌一齐上阵,虎子在旁边等着验收战果。不一会儿大碗里就盛满了晶莹剔透的红樱桃,虎子还没等弟兄们停手,就一溜烟地攀过了墙,来到隔壁小鸥家门前,大喊:“七妹,吃樱桃啦!”

      沈小鸥就知道他准是作业没完成,又来贿赂她给他抄作业的。这时只见墙外围了一圈小脑袋,等着听沈小鸥数落虎子的声音。

      虎子的脸涨得通红,只听墙外又传来众弟兄的喊声:“大虎子,真淘气。抄作业,真积极。找七妹,帮帮你……”

      提起旧事,小鸥的眼前就呈现出家乡那汪湛蓝澄净的河水,那片辽远宁静的天空,河岸边婆娑的苇草,漫天遍野的豌豆花,还有那些憨实纯朴的童年的小伙伴们。

      听高阳说虎子现在已经成了当地的养蟹大户,铁蛋儿在物流公司任职,嘎子一家随同叔叔在北京做生意,顺子也在沈阳工作,高阳却成了警察。在小鸥的眼里,对高阳的印象一直不太清晰。

      小鸥听高阳提起他们,心头热热的,还是那么亲近。她很想说,其实我并没有走远。

      “倒是你呀,怎么都想不到你会成为一名警察!”沈小鸥笑着说。

      “小时候看《黑猫警长》那会儿,我就崇拜警察,总觉得当警察特别神气。没想到长大了,就成真事儿了!”高阳语调轻松地说道,“忘了那会儿,我和顺子老是受你们欺侮,你知道顺子吗?他现在是喜来登酒店的前厅经理……”

      又是喜来登,沈小鸥一听说这三个字就敏感地想起妈妈打来的“相亲”电话,不会就这么巧合吧?

      午夜的街上,路边海鲜大排档里依然灯火通明,袅袅的烟火缭绕,空气里飘散出混合着啤酒与烤肉的味道,有几个夜归的人还在街上徘徊。

      沈小鸥把车停在位于劳动公园东门的清新雅阁小区,高阳的家到了。

      “哥们儿混得都不错,哪天你把大虎哥他们请来,我做东!”沈小鸥和高阳说道。

      高阳一边答应着,一边伸手拉开车门,不放心地问:“小鸥,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行吗?”

      沈小鸥从车窗里抛出一副冷艳的笑容,“嘿嘿,姐怕过谁呀?你放心去吧,别让老婆等太晚了!”

      高阳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沈小鸥的车子已经绝尘而去了。

      沈小鸥回到家里时,已经过了零点时分。这一番折腾,把瞌睡虫统统给赶跑了。沈小鸥从冰箱里取出一杯牛奶喝了,之后她把自己窝在了沙发里。

      夜猫子林俏喜欢深夜上网改稿子,她现在正悠哉游哉地泡在网上。

      交上林俏这个超级闺蜜,沈小鸥的安生日子就彻底被打翻了。这是林俏第几次忘了带钥匙,恐怕连她自己都想不起来了吧。好在,前两次都没有劳师动众,林俏乖乖地跑到沈小鸥家借宿,直到她老公徐子斌从外地回来,才把林俏领回家去。

      沈小鸥外表强势,内心却很柔软。她最见不得美女受委屈,尤其是林俏和陈佳媛这种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子。可实际上呢,沈小鸥觉得,林俏除了有些自恋狂外加公主病之外,她的内心世界并没有看着那么弱不禁风。

      沈小鸥认识林俏的时候是在2009年夏天。那时候的沈小鸥有着诗一样的梦幻,看着世间的一切都能写进风花雪月的年纪。可是,沈小鸥的初恋男友唐奇不见踪影,她独自一个人在大连海滩等了一天一夜,没有等到他。说好的地老天荒,恍然一梦间就成了桑田沧海似的,那份无法言说的痛楚与落寞的感觉叠加在一起,让她从爱情的天堂跌落到了凡俗尘世,这巨大的落差使她一时间无所适从,几近疯狂。

      沈小鸥终于决定背上行囊,回到最初筑梦的地方,远离了那片海,还有海边那个说要爱她一生一世的不羁少年。

      沈小鸥提着大大的旅行箱站在北站广场上等出租车。她穿一件浅蓝色牛仔裙,白衬衣上绣着可爱的卡通头像图案,齐肩的直发被风拨乱,遮住了她那双黑白分明的晶亮瞳眸。

      那天林俏刚从市文化馆走出来,她也站在马路边等车。天色阴郁,似乎正在酝酿一场暴风雨,行色匆匆的路人都急着往那个叫家的方向奔走。

      刚好有一辆空车经过林俏的身边,却停在了沈小鸥的脚边。沈小鸥似乎看出了林俏的沮丧,美女如斯,若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那岂不是花容失色。沈小鸥调皮地想。

      “嗨,美女,你坐吧!”沈小鸥冲着林俏喊。

      林俏抬头看了看天色,犹豫了一下,说道:“要不,我们拼车吧!”

      沈小鸥虽然年纪不大,却很会阅人。一看林俏的穿着,就看出她骨子里透着的小文艺气质。同性之间的一见钟情是不同的一种感觉,她一眼就喜欢上林俏这样的女子。

      同是北方女孩,话题自然也就多了起来。更为重要的是,她们也有相同的地方,都崇拜天后王菲,爱时尚,爱逛街,爱吃麻辣烫,爱去同一家火锅店。

      人和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微妙。从此,沈小鸥和林俏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后来,沈小鸥才知道,原来这林俏才真的是《红楼梦》中诗情画意的林妹妹,满脑子小资情调,日子却过得一塌糊涂。

      林俏不甘于生活太平淡,偶尔就会弄出点动静,搞出点惊世骇俗的名堂,似乎只有这样折腾,生活才能过得下去。

      林俏最为标新立异的一次壮举就是把终身大事用三个月的时间给解决掉了。林俏结婚了,嫁的是她刚刚认识了不到一百天的男友徐子斌,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有沈小鸥亲自给当的伴娘。

      林俏出嫁那天,沈小鸥调侃说:“嫁吧,嫁了也好,总算是尘埃落定了,省得你再跑出来害人!”气得林俏差点儿当场晕掉。

      沈小鸥觉得她自己并非安分的人,没想到林俏这个外表看着温柔娴静的女子也不是什么乖乖女。用她自己的话说,气味相投才是莫逆。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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