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4月,和县县委、县政府在张智锦烈士牺牲地覆釜山脚下,重拾烈士遗骨,建张智锦烈士墓。1982年11月,县政府投入约4万元,再修葺墓碑、墓冢、纪念塔组成的张智锦烈士墓,并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10月,地方政府投入约2万元,建成长40米宽20米张智锦烈士陵园围......[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