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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的鞋子(散文)

  • 作者:大路白杨
  • 来源: 原创
  • 发表于2022-08-29 11: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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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双脚走过的路都会成为历史,鞋子往往就充当着历史的记录者。——作者题记

      一、鞋子们

      世界上用处最多的东西是什么?世界上丢掉最多的东西是什么?当然是鞋子。

      人没有鞋子光着脚,就是跑不远的乡村,就是扎了根的一棵树,就是铺盖着泥土的草丛。有时,现实也不尽如此:乡村总会有异乡多年的游子,他们跑得再远,最终总要归来;树,果实总要落地,顺着河流、迎着山坡,最后会在走过的路上,长出另一片森林;草丛,籽粒会跑得迅捷如飞,从牛马羊的蹄缝、风吹远遁的漂流里,甚至被一只鸟嘴轻声叼去,它们都是暗下里长出的一双隐形双脚。游子、果实、籽粒就是飞奔中的大脚,脚上穿着被季节转换成形的鞋。

      只要有鞋,就有生命的存在;鞋,建筑着人类恒久的生活!

      任何人的一生中,若想厘清自己丢过多少鞋子,其实就是一件无法完成的难事。那些被穿旧的、被穿破的、未穿多久的、没被穿过的、被忘记最后又丢了的鞋子,充盈着鞋子才有的全部世界;林林总总,形形色色,交替往复,行走在鞋子的往事中,流出着人类真情的泪水,最终以故事和情感方式,在一双双大脚小脚的引导中,构成了人与鞋子之间碧绿饱满的全世界。

      鞋,与我是一生相伴。有时,是我朋友;有时,是我伙伴;有时,是曾经的相识;有时,就是我的孩子!及至年老,鞋子就会铺出一条陪我行进的道路。

      张开双臂奔跑向前的路上,仰目追逐阳光的时空里,低首回味无尽忧愁的感叹中,写到最后一行诗句的结束处,任何一处的角落间,都离不开这双鞋子的铺垫。鞋,就是一段刻满尘土又跑得最远的历史,又是尘封已久走过后再次凝固的时间;它们会贮藏记忆、构筑记录、布满日历,像花朵一样绽开,然后悄声寂灭,从而耸起一座用另一种文字记录的无字石碑。

      感谢我丢掉过的每一双鞋,它们不仅仅会带走我无限的疲惫,而且,也会完整地交给我一条宽阔的大路。路边有草、有花、有树木,也有雪融的清泉、溪水汇聚的河流,看不见我时,你可以先找到它们等着我。和它们坐在一起,看一双双脚,看一双双鞋,看你感动和落泪的画面。

      它们温暖、动人,拥有彼此相拥的日子,这是你的鞋!

      二、旅游鞋

      窗台上,头朝外晒着两双鞋。一双粗布鞋,黑面布底,一看就知道手工做的,清水洗过然后晒到半干后,仍然留着不少的皱摺。还有一双是旅游鞋,灰面白底矮帮,和洗过的布鞋一起晾晒,可惜,它们一起丢了。

      旅游鞋的式样很普通,是两双50元的那种,外型挺括做得不错。虽然质量不咋,价格也不高,不想穿时就扔,就是这双想扔就扔的鞋,我穿它的时间最多。城里走路不像乡村,楼梯阶、水泥地、柏油路太多,对付坚硬的路面,就需要这种很有弹性的鞋。

      早晨走路,晚上溜狗,药店开药,超市拿快递,甚至到距小区一街之隔的经二路菜店买蔬菜水果,只要不进官方正式的场合,都喜欢穿它。穿的时候顺脚顺心,微微用点力气就能利索的穿进去,鞋带不用手系,都是事前结好的松紧幅度。前几天洗鞋时,发现右脚后跟外侧的鞋底磨损过半,左脚的鞋子里松松侉侉得不成样子。因为穿的多、用力狠、身体胖、体重增加的缘故,这一双鞋子在承受着不堪重负的状态里明显变形,接近了几乎扔掉的日子。

      也不知为了什么,穿鞋时,一大堆鞋子,最先选中的就是它。不管受讲究者的惊讶眼神如何高挑,仍然习惯地穿着它四处招摇,甚至低调出席过几次不大不小的宴会。虽然鞋已经局部膨胀局部塌陷变形,从紧凑结实细瘦的少女型号,变成了体肥身宽的大妈型号,始终影响不到穿它的功能。多数情况下还是喜欢穿它,因为穿它熟稔、默契和习惯,仿佛就是过日子,像生活多年反复吵闹又及时和好的老夫老妻。

      前几天,从北方的乌拉尔突然吹来一夜大风,让本来就萧条的城市气温顿然下降很多,和人人光顾着却看拨动手机查看消息一样,忘记起身收回窗台上的东西。直到第二天突然想起时,才发现它们早已消失不见啦。趁着社区干部安排下楼排队做核酸的机会,迅速跑到一楼去寻找,楼底、草棵、树杈,还巡视着长到三楼高的树冠,全部都找了一遍。这些穿过的鞋子们,落地后连一只都没有找见,难道它们飞掉了吗?无情的离别,消失得不留丝毫痕迹,犹如电影里渣男渣女一般绝诀,弄得自己的鞋就像从未来过、不曾存在过一样。

      其实,我倒是一点也不难过,却在内心里生出一丝庆幸。不管它们是被人捡走穿上,还是被当成垃圾填埋在荒凉的戈壁下,都是它们应该的结局。这么一来,反而让我不再为丢不丢、穿不穿而百般纠结。

      鞋子有时就是历史,丢失一双鞋和丢失历史一样,都是一种极重的罪衍,可以不负责任却不能理直气壮。

      三、皮鞋

      直到十七岁参加工作之前,都是穿着自己的布鞋看别人穿皮鞋,布鞋一直就是我的符号,最终成为长在身上的一件器官;有时,会为自己搞坏、弄丢一双布鞋而生出万般痛楚,疼到像被什么人割掉了一个腰子。记得在才懂事的七、八岁时,穿着一双露着白线头的新布鞋,就得意地跟着大孩子去水塘边洗澡,温热的池水往往充满欺骗性,让人快乐地忘记身边的危险,待要穿裤子回家时,才发现新鞋子丢了。记忆中的第一次剧痛,就是这种被深深埋进绝望之水,被人用钝刀子切割过后才有的痛。以致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恐惧的心情里为一双鞋子而谨慎的活着。睡觉前,最先想到的是鞋子,不是推进床底,就是压到床头,或者装进箱盒里,有时干脆用长长的鞋带一圈一圈缠绕在床腿上。尽管自己用着的时候特别麻烦,别人来偷时肯定不会省事。

      与自己穿上皮鞋的时间相比较,我看到别人穿皮鞋的时间显然特别早。记得班里有个姓王的同学、姓焦的同学,她们都是女的,爸爸们都是干部;还有同桌的胡同学,他是男生里第一个穿皮鞋的人,爷爷和爸爸都是厉害人,也是我爸爸之类的男人既害怕又需溜须的人。他们比起我穿皮鞋的鞋龄,从时间上起码要早12年,造成的心理影响可能要早的更多。男孩脚上的皮鞋黑跟、黑面、圆头缝线的样式,小巧、结实,像只小龟头,走起路来咯咯吱吱乱响,所以,他们很喜欢在人前走路跑步。女孩的皮鞋显得分外好看,鞋面有红、有黑、有白,鞋跟略高一些,底子普通厚一层,鞋面上嵌有饰品,就连妖娆的鞋绳也与众不同。每逢演出节目时,上台的女生们统一抬脚弓腿上踢、踏步跺地跳跃,硬实实、齐刷刷的一式皮鞋,比耷拉着脑袋的布鞋和缩手缩脚的胶鞋有力量的多。我最喜欢白色的小皮鞋,最早梦到就是它,而不知也不问穿白皮鞋入梦的那个女人是谁。等有了女儿,我专门给她买的第一双,就是白色的女式小皮鞋。

      就在工作后、有钱的第三个月,我就穿上了新皮鞋,从时间上算,我比我爸爸穿的也要早12年。这是那个年代里最普通、特结实、威风凛凛,却又显出极其笨重的那种,也是现在市场里很难找到的用真牛原皮制作出来的鞋子。虽然初穿时走起路来有些硌脚,让人远远看来有种左右瘸拐的样子,却能把一个平凡的男人扮得特有派头,让大多数仍然穿着布鞋和胶鞋的男人们顿生敬意。

      爸爸曾经张口借过几回我的皮鞋去穿,可能他有重要的活动要去参加,我把西服和领带也给了他。结果,没穿几天就归还给了我,鞋子穿过,西服和领带试过后没敢穿。急于归还给我的原因,大概是怕我没皮鞋会毁掉当干部的形象。最后,他会面容肃穆地告诫我,说你即使有了皮鞋也别太拽。我想,我不拽都不成,谁让我是拿工资的人,当干部总要有干部的样子。

      后来的几十年里,从基层混到县城,最后,坐在大机关的大楼里。上班时间我会一直穿皮鞋,就像穿西服打领带接见外宾那样,穿着擦拭锃亮的皮鞋,咔咔咔的,这才是干部的样子。我穿过不少皮鞋,有世界和国家级的著名品牌,也有当地厂家生产的最好皮鞋。有单位统一发放的制式皮鞋,有自己和家人买的,也有别人送的。在把鞋柜撑得满满当当的同时,也把来自全世界、全国和全新疆的名牌皮鞋,和被满足的虚伪一起,风光无限地装入今天的生活里。

      可惜,岁月匆匆,时光漫漫,大堆的鞋子,现在没剩下几双,它们都在一次次搬家和清理时被丢掉了。丢就丢了,谁也不能当一辈子干部,况且,幸福日子并不全是给别人看的。皮鞋本来就来舶来货,自西方社会的商品,权当表达一个社会角色,一种个人身份而用。或者干脆透明的说,就是专为干部准备的外表包装。

      只有真正的穿过,不动手扔掉过,你才会觉得,皮鞋并不比布鞋和旅游鞋舒服到哪儿。

      四、徒步鞋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就开始徒步。徒步用的鞋子,很快就进入屋自我历史的空屋里。

      就像从不羡慕别人穿皮鞋,或者即使羡慕了,时间也会很短一样,喜欢徒步鞋,毫无理由地将这种区别于日常生活的鞋子,当成另一类可以超脱现实的理想和寄托。

      老人们常说,男人要不穿别人的鞋子,这是一条生活的原则。可是,在野外生存的环境中,面对现实的困难,我还是妥协了。1997年秋天,阿尔泰山区的景色特别美,金色的秋叶、碧绿的松林、红色的欧洲山杨叶,将山区涂抹得一片激情火热。秋季一过,万物灰色,就是长达半年之久的冬天。那一年,降临了一场三十年未见的特大雪灾,国家领导人坐着飞机慰问了大雪里受灾的人民。

      第一次徒步,就是那年九月份的一个双休日。秋色特别浓烈,强烈得像野兽发疯一样乱跑。浓到草、树、叶、水、天、云都在交互涂染,变成一幅幅纯色的、沉郁无比的手工画。穿越的草原就是一片面积很大的秋季牧场,没有什么小路,都是穿草原,秋后,草场上没几户人家,难得看到炊烟升起。牧场名字很长也很难记,是哈萨克牧民们起的,直到今天也一直没记上来。我们几个人都在涉河而过时落了水,衣服是湿的,鞋子湿的,帐篷湿的,甚至睡袋都湿了一大半。唯有领队的小王凭着多年驴友的经验全身而过。他大包里背来的两双鞋子、几双袜子、几件干衣服,甚至酒,便成为全体人员唯一的过夜资源。

      第一次穿别人的袜子和鞋子,不适应感只是短短几秒种。暖和的感觉,来自包裹里一种绵绵的柔软,恢复体温的过程,让人彻底忘掉了单位里诸多烦人的破事。走在草地上跳跳,坐在火坑前烤手,脚蹬的鞋子就是徒步鞋,又被人称作登山鞋,确实有一种舒服到说不出来的感觉。

      回来后,我立即买了一双高帮的,在家一试,感觉不错;没过几天,又买了第二双,是短腰的那种,短距离徒步时最为实用。后来,穿它们的机会终于来了,我代表单位派到到乡村,用一年时间扶贫。出发时,随身带去的就是这两双徒步鞋。后来,穿的多了才明白过来,卖高帮时经验不足,没有参考别人的意见,结果穿上后觉得有些紧脚。在村里做工作时,我就刻意的多穿几次,希望能把鞋子挤大一些,结果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人的年龄大了,脚开始变厚,骨头松脆的最大标,就是脚大。鞋子虽然被撑了一年,收贮时又用硬纸撑着,最终还是有点紧。只要不是难度过大的长距离徒步,这一双鞋子还是可以凑合着穿。

      满一年再回单位时,短腰的鞋子被用坏了彻底报废,回来前就扔了。之后,陆续买过几双,有些不尽人意。慢慢发现越往后生产出的徒步鞋,外表虽然越来越好看,质量反而越是不如从前。新买的鞋子是几年一换,换了几次记不清楚,倒是第一次买的高帮,虽然穿了十多年却总是不坏,显出清淡的道家才有的瘦骨风度,让人越穿越习惯越喜欢起来。小王不止一次戏谑道,世间居然会有人把一双老鞋,穿成一种情侣的亲密。戏谑中被隐喻的那个人,说的就是我。至今,也不知搬过几次家,扔过不少东西,鞋柜里的这双老哥们依然还在。

      穿着喜欢的徒步鞋,才有足够的理由出去走走。走过很多地方,看着万千美景,想透很多的问题,可能才算得上是生命的额外收获。生命的确很单一,生活也日益平面,若是超出平庸的心态,不仅是风景,就是生命的本质,所能看到的景象,肯定是一个不同的世界。

      徒步鞋的功劳,与人与已,甚至将人与大自然捏合一起,功绩不可泯灭。

      与其说,是鞋子带着光脚走遍大地;不如说,是人带着鞋子看遍世界。鞋,只是一种理由或借口,用光明正大的态度,开具出一份让你明白丢掉什么、收获了什么的收据,才不枉你付出后,对于所承受苦难的最大回报。世间本无景,有人才会有景。看景的唯有人,只有人,才会让鞋子陪着脚,脚又搭载着人,共同行进在天地之间,用人的使命,完成一份麦子般的梦想。

      很多时候,鞋子就是一座挺显伟大的桥梁,它以使者的光荣,完成了食品和权力都无法胜任的梦想!

      五、丢掉的鞋子

      丢掉一双鞋子的事情,对每一个人都是再正常不过。

      有一年,到朋友哈德别克家去做客,他要给儿子举办一场成年礼,杀牛宰羊支锅买酒,轰轰烈烈里规模搞得挺不小。不论乡下、城里还是省里,甚至电话打给了北京的亲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请来不少客人。那一天,从半中午开始直到第二天清晨,人人都快乐,事事皆顺心。追着悠扬歌声,跳进舞蹈的人群里,谁都喝得不少,跳得尽兴,我也是。酒醒时分,已是第二天的黄昏,算一算只掏一份的礼钱足足玩了二天。坐在他家的大炕上等着酒醒,吃过晚饭,脑子清醒,我便提出要回家了。按理说,照哈萨克人的礼节推论,晚上把客人赶走,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可是,我一再坚持要走,而且,我家离得并不远,再说,混吃混喝混睡的,真不好意思再继续赖了。

      说完一大堆吉祥的告别话,临别时却不说啦。地面上,只剩一双又烂又脏糊着泥巴的皮鞋。我用疑惑的目前朝他惊讶地看着。

      朋友,我知道你啦!看着我的样子,哈德别克顿时笑了,扭着笨重的身体,侧身爬到墙角,用力扯过一只木头箱,开盖后就直接捞出一双锃亮闪光的皮鞋。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我的,新的,你不用光脚丫回家挨骂啦!

      很久时间里,我都穿着这双鞋子上下班。想证明什么,表达什么,这双漂亮的皮鞋早就把意思包含其中了。

      承包土地以后,长筒胶靴是村里农民们放水浇地的最好工具。我爸爸就丢过不止一双。

      第一次丢,是晒在家门外,不到一根烟的功夫,东西就丢了。爸爸没有恼火,反而让我保持镇静,不要像狗那样跑出去哇哇乱叫,更不许骂人。只需要装成什么也没发生过那样,安静静心地等着。

      第二天,门一打开就是奇迹,是我开的门,我家的长筒胶靴自己回来了!被人洗得干干净净的靴子里,显眼地放着两个大红苹果。这人不错,借钱还知道给点利息。拿着苹果的妈妈,心里有些感叹。

      后来,家里的胶筒又丢过几回,再丢的这些,就没第一次那么幸运。不仅丢掉的没找回来,而且今天没丢的明天又丢了,还是连续的丢上几次。弄得一到晚上,我家就立即关门上锁,不光收回长筒胶靴,所有能用的东西都要收回到院子里。从长远谋划,还养了一条小花狗。小花狗虽然不能顶多大用处,毕竟比没有好。晚上一有来人,小狗就及时发出报警的吠声,尽管没造成什么危害,还是让偷窃人心生胆怯,狗过后,我家的灯就亮了,最先出门的是一只脚,脚上穿着厚厚的鞋子。

      偷,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鞋子,充当着最先出门的角色,对于有价值的人生来说,的确是一件富丽无比的低值易耗品。对于短促的人生而言,虽然不需要走的多远;可是,若无一双双鞋子的消磨,换来的只能是走不远的道路。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于乌鲁木齐 原创首发

    【审核人:站长】

        标题:丢掉的鞋子(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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