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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心灵之诗,悟生命之光

  • 作者:莉莉
  • 来源: 手机原创
  • 发表于2022-02-20 0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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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燕南飞“科尔沁”系列组诗

      读燕南飞的诗,如同看一位粗犷的蒙古大汉,骑在骏马上,驰骋于蒙古草原和大漠。燕南飞的诗,唯美、浪漫,粗粝且豪放。随着他的诗句,走进科尔沁,你会发现,科尔沁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花儿是红的,水是清的……这些自然的生活环境,就清亮亮的在你眼前晃悠,让你读诗,就能读到那份纯朴和纯真。燕南飞写诗,就是在血脉上回归科尔沁,就是在语言上雕琢科尔沁,也是在情感上溯源,在理性与感性的思索上,凝视科尔沁。

      燕南飞的“科尔沁”系列组诗,有着独特的地域特征和人文标记。这样的诗歌,很容易与读者引起共鸣。本乡本土的读者,能从燕南飞的诗歌中读到那份熟悉的、真切的故乡风景,继而在乡愁中达成某种情感上的共识与共融。一同回望故乡,一同在故乡的遗址、丛林、大漠和边地的风景里,坐下来,诗句中领略惬意与悠闲,凝思与感怀,是一份心贴心的交流。而本乡本土以外的读者,则跟着诗人的思绪,一起徜徉在诗句里,像一个旅人跟着导游,向前走,向前看。燕南飞写得赤诚,读者读得认真,只要有一份真诚之心存在,沟通就没有障碍。再加上燕南飞的诗歌,有民谣的韵律和抒情诗的明辨诗风,更能在共鸣的深处,激荡起心内的涟漪。

      燕南飞写作“科尔沁”系列组诗,是精神上的自觉与自省。他是带有一种文化上的责任与使命,去书写的。作为一个内蒙古诗人,他跳脱出了传统西部诗的写作特点,不再一味地去寻找那些陈旧的意象,而是处处标新,处处寻找新的灵感,自然,这一切,都是从内心的炽热之情出发,从一个诗人的悲悯与真情出发。燕南飞追求“诗歌语言的陌生化”,一旦寻找到一个意象,起笔就写出了自己的抒情风格,他在自己的诗写道路上,寻找可以不断突破的点和面。他不断吸收着可以滋养诗歌写作的一切养分,比如民谣、隐喻、象征和美学概念。燕南飞的诗歌离生活很近,这样就保持了一份亲近和本源。来自于生活的人和事,一旦成诗,就有了生活中的美的缩影。燕南飞没有刻意去寻找这些能够打动人心的场景,而是作为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与生活发生着正面的联系,让生活的细节本身,去诠释那些诗意的因子,这让他的诗歌既有地域化又有生活化的浪漫成分与奇异色彩。

      燕南飞的“科尔沁”系列组诗,以短诗居多,长诗也不乏《科尔沁的孩子》这样的浪漫大气之作。这些短诗和长诗,在《诗刊》《草原》《内蒙古日报》等报刊发表之后,引来众多业内诗人和诗评家的关注。在很长一段时间,营造出了“燕南飞诗歌现象”。

      回到诗歌文本,细细阅读后,总会有如饮甘醇的美妙感觉。

      比如在组诗《科尔沁走笔》中,有一首《羊的眼睛》,诗歌这样写道:“被一大片草香囚禁。眼眸中/收下一副幸福的枷锁。你/将内心的怒吼紧紧拥抱//没有一个词可以填满渴望/刀子是/一瞬的回眸,也是/身体里的一只/困兽//旷野上,/一只羊有多么凶猛,它的眼中/就有多么慈爱//恨,/或者爱,都深不见底”,这首短诗,初读,有着语言上的震撼,再读,则是一种美酒般的回味。细细去读,然后在语言和意象里,能够感受到的,是诗人对于生活细心地观察与思考。“羊的眼睛”里,“恨,/或者爱,都深不见底”更像是对动物本性的一种隐喻。而羊在草原之上的奔跑,在草原之上成为意象的一种象征,这种如闪电划过夜空的刹那,带来了一种开阔的诗意,在奔腾。

      而在这一组诗中,《鸟鸣》《雪地上》和《在羊场》都有对“科尔沁”独到的解读。诗人以“科尔沁”为背景,加深了这一地理概念在读者心中的地位,引起标记性认同。然后,以文化色彩连通诗学美学概念,从而让“科尔沁”这一主题更有延展和想象的空间。

      在组诗之中,燕南飞将语言、意境和气氛不断调整,直到自己的气息和诗歌的气息相融,直到整首诗能够带来全新的变化,能够表达诗人的所思所想。比如,在组诗《科尔沁笔记》中,燕南飞一改浪漫的诗风,让诗歌的气息下沉,代入惆怅与忧郁。在古迹与遗址之上,还原诗意的沧桑,这是一份追寻和反思的动力。《牧羊辞》《落鹰岗》自不必说,《小孤山》更是把这种反思写出了痛彻心扉的美感。诗分五节,前两节这样写道:“黎明与落日,只隔了一柱孤烟的距离/铁戈入梦,我是你的马前小卒/未料到相见恨晚,虚拟一场结拜/捻土为盟,遥尊旌旗无数//稳住阵脚,押运十里芦花。而我以锄为器/抵挡杯盏倾入土中的醉意。/衣冠都是留给东风的念想 :偷偷种下一捧旧土/再捕了几声鸟鸣和虫语/没有任何时候比此刻更接近兴亡”,看得出来,诗人在“小孤山”的意象中,看见了历史深处的沧桑与繁华,荣耀与悲戚,以古喻今,以诗人内心的震颤回应历史的无言。因为连着内心的凛冽和颤动,才显得诗歌的大气与磅礴。

      诗人继续延伸这份诗意,后三节写道:“煮吧。那仪式与家园相隔咫尺,众生埋伏,如婴儿鼾睡/煮吧。煮些涛声出来,煮些东风出来/借无名之箭,亲手插在山脊上/尘土覆盖英雄,犹如此山囚了一万年孤寂/胡马踏过,斗酒再入剑门/无非是好大一声怒吼,敬天敬地敬手足/去完成济世的念头//弧山忍于草色。/北斗取水,引三千小令驱赶壮士如贼/草莽命该如此,哪里埋我,哪里便是投生之地/来生还可饮酒,大笑,众喽罗尊我为王/偶尔念出落日,那都是猜拳不分胜负,相互啜饮//有只野狐,修炼此山中/鹰隼是它的宠物,听从号令,碾轧跌倒的铭文/那么多山石和泥土都是致命的吧/仿佛它把一条命留下,便会有另一条命/押在山头,赌了下半生”,真正的诗意,绝不是对现实生活的简单描摹,而是面对着人性的残酷和复杂,依旧可以向内延伸。这是我读《小孤山》的真实感受。诗人带着探照灯,在古今的画面中穿梭。可以看得出来,燕南飞面对着小孤山,发古风之忧思时的那份真情与真心。由于燕南飞的诗歌中,几乎不设阅读的障碍,所以读燕南飞的诗,很容易进入语言的表象而深入诗歌的细部。正如这首《小孤山》,诗人就是在探寻光线的细微与细节,在事实与史实里,寻找可以让心灵溢出芬芳,让思考还原诗思的句子。

      燕南飞在“科尔沁”系列组诗中,总是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活用古典的意象。为了让诗歌呈现动人的美感,他把自己的身姿俯向大地,俯向悲悯的情愫低处。很难想象,一个粗犷的北方汉子,让自己的思绪变得柔情似水,会是何等的惆怅与哀怜。总之,我在燕南飞的诗歌中,读到了宁静与恬适,在北方,在内蒙古的草原或者沙漠深处,他静坐着,像一个沉思者。他写脚下的故土与村庄,带着一份深厚的情谊。他写“科尔沁”,则是带着赤子深情地回归。他在诗歌中营造的精神家园,和现实生活中的家园,从内容和形式上,有着高度的融合与重叠。

      在经过了长时期的生活储备和知识储备,燕南飞终于在长诗《科尔沁的孩子》中,完成了对“科尔沁”意象的审美发现和诗意言说。正如诗人在后记中所说:“科尔沁的孩子,其实就是我们。是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是我们的孩子,是一草一木,甚至每一滴水,每一只野兽。用笔去记录,去回味,去发掘这片土地上的喜怒哀乐和传说。写羊群,是人与牲灵之间的心灵交融。写土地,是写人们在泥土里耕种每一个新鲜而又神秘的生活。写河流,是因为河流就是大地的脉搏,惊起无限律动,如同我们的血脉一样,滋润着每一寸肌肤。写草原,是记录它的浩大和宽容,以及刀耕火种下它的轮回和变迁,资源日益消亡的痛。写历史人物,是想发掘他们创造的历史和文化,让我们继承和解读生命在这片土地上生长。写壮士,是要在大刀和号声之间,让更多的人去读懂每一滴血,每一滴泪水。写人,是用每一个文字去记下他们一点一滴积攒并且创造生活的过程,珍惜时代所给予我们的机遇,创造并且享受着生活。写自己,用生命和文字去收容生活和光阴给予的恩赐。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是大地的骨肉。”这份真情的告白,读来,令人动容。

      长诗《科尔沁的孩子》连载于《内蒙古日报》“北国风光”副刊,作为一家省级党报的副刊,连载一个诗人的长诗,是不多见的。全诗约一万余字,分“序诗:去人间”“上篇:科尔沁的孩子”“中篇:大漠与证词”“下篇:沙场”以及“尾声:家园”等五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单独成诗,却又有机组合在长诗之中。长诗《科尔沁的孩子》并不是单纯地由数个短诗集合在一起的长诗,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浓缩了诗人的思考、经验和表达的长诗。

      在这首长诗中,燕南飞展现了自己的诗歌天空,那就是“科尔沁”;袒露了一个诗性的世界——科尔沁。诗人着笔处,带着刀切斧砍的利落,以苍茫展现苍劲,以沧桑验证混沌。不仅仅是乡愁,更应该辅以辽阔和通途,不仅仅是寂寥,还有慈爱与悲悯。诗人宛如游子,回归到了母土,回归到了母亲的怀抱。需要注意的是,诗人在长诗之中,跳动了自身的所有情感,让语言呈现缤纷的色彩,让诗意呈现多层次甚至繁复的表达。而随着情绪的递进,以及对诗意的掌控,让整首长诗,如一部奇幻的西部大片,徐徐展开。我读《科尔沁的孩子》,如同欣赏一幅西部苍茫的画卷,在这幅画中,领略到了诗人的襟怀,感受到了一个草原汉子对故乡深情地回首与凝望。牧羊人、牧马人的传说,对于土地的理解,对于老屋、土岗的钟情,这些元素,都是诗人用真情抚摸过的,带着人性的体温。

      写作这首长诗,燕南飞在诗歌之中,实现了自己解读乡愁的理想。他是一个有根的诗人,他的生活阅历,曾经长期匍匐在土地之上。他的生命就汲取着土地的营养,汲取着科尔沁土地的养分。他的世界,只有土地、粮食和羊群。所以,在表达诗歌中的诗性世界时,他在运用着生命的伦理,来构造,来营建。诗人对于西部元素的切入和运用,总是出其不意而又心灵坦荡。既有空灵的感叹,又有真实地抒怀,力求独具一格,而又在生活内部展现层层叠叠地淳朴与质朴。燕南飞在《科尔沁的孩子》一诗中,将传统西部诗歌的留白、空灵和虚实转换,运用地巧妙而自然,在自己生活经验里,寻找诗歌的新颖表达,看得出来,这种对人生智慧的消解,对诗学思考的阐释,有着内部的宏阔与奇异的感受力。

      诗歌不仅仅有感受力和想象力,还有文化背景上的投射与映射。长诗的文本尤其如此。当一个诗人构思长诗之时,就是对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人生经验的诗学呈现的爆发与突破。正如诗人所写:“我是西辽河的骨肉。/每一次干涸时,/它的眼眶中,已无泪水——/干/透/了,/唯有我喉咙中嘶哑的呼唤/喊鞭影/喊水声/喊草木痛并幸福着的挣扎,喊/牧羊的汉子,翻身下马/大脚捶在大地上/咚/地,一声响//炊烟,一刀一刀肢解天空/收下这初吻,/小兽归来,请原谅它趁虚而入”,我相信这是诗人赤诚的声音在迸发,是诗人对故乡的深情支配着身心的“呼唤”,来自“喉咙中嘶哑的呼唤”,有着原始的生命力,也有着诗人对于生命美学和乡土美学的致敬与仰望。

      “科尔沁”系列组诗,为燕南飞的诗歌创作,贴上了某种地域的标签。但诗人似乎并不钟情于这种标签带来的喧嚣与浮华。他更看重内心的表达与内心的的波动。面对着回首故土时的忧郁、忧愁和自恋,诗人所展示的,是尽可能地呈现自己的内心世界。燕南飞的“科尔沁”系列组诗,从诗歌的表达上来看,属于抒情诗的范畴,草原风景带来的四季变幻,带来的真挚与纯情,在诗歌的绵绵内在和锃亮外在的开阔中,有着健康的语言光泽。从某种角度讲,燕南飞笔下的“科尔沁”,既有对古老诗歌传统的回归,又有对草原意象硬度的提升。在情感上认同,在内心中延伸,一种清新的、温暖的回望,让燕南飞的诗歌世界,开始有了斑斓的、想象的契合点。

      ☆读云南元江诗人丁丽华的诗

      读丁丽华的诗,我的心会瞬间安静下来。她的诗歌中弥漫着一股气息,莫名的,会让一颗浮躁的心变得安宁。当下的诗歌创作,在网络和自媒体的助推下,发表变得简单而迅速。诗人们似乎也不再像纸笔写作时代,为了一行诗而陷入沉思或者苦吟。情绪碎片化,感情即时化,有一丝丝感动,或者有一丝丝触动,都能瞬间化成诗,然后发在朋友圈或者公众号。诗歌发布出来以后,更多的人关注是集了多少赞,而不去审视自己的诗歌情感传递的深度有多少,也不去反思诗歌是否贴近心灵,是否发出了自己灵魂深处真挚的声音。在速食时代,在喧嚣的网络世界,诗人发声的空间,更像是鸟雀喳喳的树林。

      在此大背景下,丁丽华的写作显得另类而令人瞩目。丁丽华是一个对自己的诗歌写作有着情感需求和心灵需求的诗人。她的诗歌题材涉足的是日常经验,但是这些鲜活的日常细节,是那样的富有深意且能打动人心。她的诗歌中表现出了女性觉醒意识里的一种艺术的审美,一种个性的无声展现,一种对生活真挚的反馈和深情的触摸。她在元江小城,将诗心包藏在山水之间,营造的情感天地,尽管狭小而有限,但是,一经和作为情感与心灵的载体诗歌——相遇,即刻产生了化学反应。而产生化学反应后所释放的能量,又是如此地强大,足以让每一个读过她诗歌的人,都能从诗句的语言表象中,读取到足够多的讯息。

      在我有限的阅读中,《天空之蓝》《河流深处》《石头》《高空飞鹰》等,诗人借景抒情,托物言志,让我感受到了边地风情的山水之美。而《光》《体内的石头》《看见她,我就安静下来》等,则用感性而又唯美的诗歌语言,呈现出了生活真实而动人的美。丁丽华的诗句让读者读后很快能在记忆中寻找到共同的生活经验,然后相碰撞,产生经验重叠里的情感契合。她选取的诗歌意象,都是和她生活紧密相关的元素,比如“元江”“石头”“红糖”“工具箱”“炮仗花”等。你读她的诗,似乎跟着她的诗句,一起回到了诗人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我在想,丁丽华在写作诗歌的时候,灵魂定是贴着生活的最真实最本真的地方,向前行进的。海德格尔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而丁丽华用清新的诗句告诉我们,她,正在还乡的路上。

      丁丽华的诗,一首接一首的读下来,如春风拂过湖面,又似空谷里传来几声鸟鸣。她的诗歌中,没有哀怨和叹息,也没有惆怅与孤独,更多的是浪漫与纯真,甜美而真挚的情感体验。从一个侧面可以验证,诗人的诗心是澄澈而纯净的,纯净到纯粹。她对诗歌的热爱,也是虔诚的。每一个诗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每一个诗人都有自己的创作秘径,每一个诗人也都要走适合自己的诗歌写作之路,而不能盲从。在文学体裁当中,诗歌是最靠近心灵的了。什么样的人生,蕴藏什么样的诗歌空间,私密而珍贵。诗歌尤其遮掩不了心灵的投影,女性在其两性中的特殊地位,其敏感和艺术传递上,可能较男性诗人会更加细腻而有意象拓展的空间。表现在写作上,不论是主题、语言还是整体布局,都会有自己的心得。丁丽华的诗歌写作,也验证了这一表述。

      天空绽开一片蓝的时候,我从遥远的地方放牧心灵回来/白云一朵接一朵的盛开,家乡的桃花已开了三两朵/雨水在春之前抵达,麦苗正青/那株几百年之后又重生的小树前长满了车前草/我看见了你,提着一柄锈迹斑斑的刀走进森林/已经没有什么是我们无法抵达的领域了,各种颜色的花都开了那么多年/就像一阵一阵的风过之后,蒲公英就撑着小伞四处安家。我也需要一个家/它不必繁华似锦,有简单的家居用具就好/园子里的向日葵托着花盘长啊长,孩子说那是向日葵的家,它有许多的宝宝正在成长/我等着你从森里回里来,不用带着猎物,送我几枚青橄榄就可以了/日光西斜,牛羊早就归厩安息。天还未亮,鸡就打鸣了,你还没回家/又有传奇般的故事在四处滋长了,这个世间最不缺的,就是故事(节选自诗歌《生活的命门》)

      读这一段抒情的诗句,更像是在欣赏一幅画。蓝天、白云、麦苗、向日葵等,构成了一幅赏心悦目的春色图。中国传统的诗歌文化中,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写作传统。而将“诗画合一”推向极致的当属唐朝诗人王维。不知道丁丽华在写作此诗时,是否参考了王维写诗时的意象筛选和意境营造。诗句中,诗风融合在画风里,而画风透过诗风,荡漾在读者的脑海中。丁丽华的诗句鲜有晦涩难懂的地方,她在用词造句的时候,也是经过精挑细选的,所以,她那带有鲜明个性的诗句,更像是诗人播下的种子,长出来的芳香花草。

      对于诗歌创作而言,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模式或者场域。艺术的触角,即可延伸到境界情怀,也可触摸日常俗世。关键在于发现和创造,以及如何将心灵的澄澈净化至极致。诗人的创作在内心世界里,都会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珍存许久的空间。我读丁丽华的诗,是能够感受到那份气场所散发的能量,以及诗人要在诗歌的空间里,安放什么样的情感和思绪。艺术的价值在于创作艺术的真实,继而让这份真实传递美好的情感与想象的空间。我读丁丽华的诗,总会被她情感中的真情所打动,继而产生诗意的联想,靠近人性的温暖和柔软之处。

      下面,我结合具体的诗作,谈谈对丁丽华诗歌的阅读感受。比如这首《天空之蓝》:

      踩着阳光,许多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如果江河再瘦一点,野鸭就出动了/天空把蓝撒进水里,一漾一漾的/这透着忧伤而甜蜜的蓝啊/蓝成完整的一片天幕/以这蓝为底色/白云有时候在上面画一条鱼/有时候画一张帆/有时候画一条银河/有时候它懒了,不出面/就任天那样的蓝着/就任我站在天幕之下/踮着脚尖挥着长长的画笔/画出一阵阵风,吹向/河岸的苇,河底的鱼/吹向,走得越来越远的你

      这首诗,我是读完以后,在脑海中冥想了一会,然后再读了一遍。“白云有时候在上面画一条鱼/有时候画一张帆/有时候画一条银河”,这样富有诗意的想象力,很容易把读者的阅读兴趣提上来。诗人抓住“蓝”这个意象,展开丰富的联想,让自然界的具象击中心灵的柔软部分,诗句宛如流水或者蜜汁,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而结尾处“吹向,走得越来越远的你”,则有了想象的留白。这个“你”是谁,恋人?亲人?抑或朋友?想象力的空间拓宽了,那么诗歌的歧义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好的诗歌就是这样,读起来意犹未尽,看似读到了一层意思,但是仔细回味,又是另外一层意思。

      和诗坛的其他女诗人不同,丁丽华的诗歌中,化解俗世生活的方式,用了唯美和诗意的沉淀。这是一个有着非凡才情的女诗人,也是一个热爱生活,对世俗生活充满感恩与真情的性情诗人。其实,从侧面也可以看出,丁丽华在她的诗歌中融合了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诗歌因子,所以,她的诗句,有着天然的纯真气息。比如:

      大片大片地/金光菊像阳光般开在路边/像梵高的向日葵,浓烈的金黄色/它们把根插入大地,深深地/只有这样才抵得过天旱雨涝风吹雨打/河岸边的芭茅草长得那么高/水蜡烛开始吐出蕊/离新平还有十三公里//我总想起她。她应该在新平/开一家民俗客栈/客栈有雕花的屋檐、门窗/青砖铺就的四方天井/院子里有很多花草,天竺葵/一年四季都开红色喜庆的花/也有兰花,不常开。雨水后/空地上会长出嫩秧秧的芨芨草/她坐在院落里泡茶、绘画/插花、弹古筝/天气晴好的时候,她就约我/快到新平来 (《去新平》)

      去新平会见友人,读来颇有古诗中的禅意与禅境。丁丽华的每一首诗,似乎都是一种智慧之光的闪现。她对诗歌灵感的把握相当精准,也非常有心得。她让自己的心变得安宁,随时准备着与诗神会晤,然后让自己的思绪幻变成精致的诗。《去新平》的前半部分是接近,后半部分是情感的抵达。诗歌是一种特殊的言说方式,汉语诗歌更是一种语言的美学。诗评家涂鸿说过,诗歌创作可以看作一个由语言符号和象态符号有序化了的有机系统,这个系统大体上看又有三个层次。首先我们看到的是表层的语言符号系统,词是语言最小的独立的表意单位,因而诗歌的表层便是以词语为基本构成元素的语言符号系统。又因汉语中汉字与意义、音节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有的诗人就把握这一特点,运用语言符号时分析到单个汉字,以创造诗歌某些特有的审美特征。透过语言符号层我们可以看到深层的象态符号系统,即所谓“意境”。丁丽华的诗歌,让汉字在诗境中有了充分地情感酝酿和真情表达。

      细读丁丽华的诗,像《工匠》《红河水》《爸爸的话》等诗,让我看到了丁丽华诗歌的另一层抒写,那就是,在日常经验中发现生命的永恒和生活的丰富多彩。朱自清在《新诗杂话》中说,判别诗人还是写诗者,要看他是否真诚地表现了当代社会生活的真实情绪;判别诗还是非诗,要看它是否独特地传达出诗人独具个性的生活感受和内心经验(所谓生活感受,指的是诗人对时代生活脉搏的感应;所谓内心经验,是指溶化和积淀在诗人的感情气质等生理机制中的种种历史、民族的、时代的和社会的事物)。这个标准有两个互相联系的内涵,其一是必须真诚地呼应生活的真实,其二是必须具有艺术表现和语言表达的独创性以及心灵感受和思想发现的独特性。不能满足这两者的或只满足一部分的,就是非诗,或劣诗。

      丁丽华的诗,无疑有着个人丰富的内心感受。比如这首《工具箱》:

      首先是父亲的锯子,送给了门卫阿叔/他和父亲一样,会把那些废板子变成小凳子/父亲的推刨,应该是给了会木匠活的大舅/水平尺现在已经没有人用了,送不出去/两三把凿子,凿过老家那张木床的隼孔/四个孩子都在那张木床上做过梦/最常用的是启子,平启和梅花启/我经常用它们拧各种螺丝/胶把钳,用它咬断铁丝或铁线/修水管的时候要用到扳手,不大太/还有一些水泥钉,小锤/它们相互着力,然后分开/钉了上了墙,锤子又回到工具箱里躺着/哦,有几颗图钉,由子亮晶晶的/像一只只眼睛,帮我盯着工具箱里的家伙们/还有一只风笛,不知道为什么/父亲一直把它放在工具箱里

      这首诗里,有三个词语,让我眼前一亮。第一个就是“锯子”,它引出了工具箱里所藏的宝藏;第二个就是“图钉”,亮晶晶的,非常有画面感;第三个就是“风笛”,其实,风笛才是整首诗的诗眼,让人一下子回到了童年的某个瞬间,传递出诗意和美好。与其说诗人在写工具箱,倒不如说诗人在带我们去回顾她的童年时代。我想,丁丽华在进行诗歌创作的时候,那一刻,灵魂是还乡的,精神世界是驻足童年的某个瞬间的。童年生活在《工具箱》这首诗里,折射出完美而令人怀念的生活力量。对于童年的追忆和联想,构成了这首诗的抒情背景与情感指向。

      丁丽华在她的诗歌中,暗藏了很多生命的密码。这些密码,只要用心去读她的诗,去感受她诗歌中蕴藏的真情,都能够一一破译。在面对自己的内心世界时,丁丽华是赤诚而真挚的,能够很本真地面对自己,不矫揉造作,没有伪饰。她与诗坛保持着距离,但与真正的诗歌靠得很近。她诗歌中所书写的那些动人的细节,我相信,是她用心去思考,然后沉淀在心内的记忆与思考。于平淡的生活中发掘诗思,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同时,也考验着诗人的智慧与人生经验的累积。丁丽华把写诗当成生命的一种精神诉求,所以,在写作时,她能够很好地传递情感中的真挚与真诚感受。

      她写下的很多诗句,十分注重审美角度的调整,比如《红河边上的黄昏》:“夏菊和灯盏花凑在一起开/她们撇开红河水流动的声响/从足底发力。行走不是它们的宿命/不能远走就往高处生长/接收阳光的热量。作为回报/趁着夕阳未落/夏菊和灯盏偷偷地往上长了一截/红河水怀抱泥沙,慢下来/静下来了,试图留住黄昏的光亮/太阳一声不吭,离开月光/落到山那边去了”,与自然靠得很近,与美靠得很近,同时,诗人的情怀与诗情,在诗意的流淌中,让人感受着流水划过皮肤的清凉之意。

      诗人林莽说,诗歌是语言和情感经验的艺术,缺少了内在情感,缺少了汉语言的艺术,也就没有了诗歌。当一首好诗诞生时,仿佛有一组音乐的旋律,突然从生命的某一部分升起,使整个身心为之一热。这源于内心的愉快与痛苦,唤起了我们内在的创作激情。也许,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灵感的律动。我确信,诗歌是生命经验和文化经验的集合,生活中所有的一切,为人的文化本能确立了表达的依据与可能。人类的文化、民族的历史、生命的感知等的积淀,使每一个人都具有了由情感的经验转化为某种艺术形式的本能冲动,那么艺术形式与手法的变化也就是必然的了。

      回转头来阅读丁丽华的诗,我觉得就是在感受诗人敏感的诗思与对生活细微的审美。有人说,诗人的诗歌就是诗人生活方式在诗歌中的投影。从这个角度来看,丁丽华写下的每一首诗,都可以看作她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和对生活的态度。在轻灵的语言背后,在语言澄明的诗境里,诗人一次次敞开心扉,诉说内心的发现与感悟:“我穿上了裙子,颜色鲜红的长裙子/现在我总是穿裙子,喜欢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裙子/偶尔化一点淡淡的妆,描眉,绘眼影,擦像石榴花一般红艳的口红/我的头发还有没有长长,生孩子之后,我就没有把头发养长过/我坐下来写诗,身后的榕树绿绿的撑起一片浓荫/想象中的生活里那么温暖/我穿着裙子坐在你身后,你载着我穿过大街小巷/经过一家家商店,再经过几家冷饮店/你停车去给我买冷饮,你说老甘四家煮的面最好吃/并且在深夜里为我端来一碗面放在我面前/我并不孤独,我只是寂寞/寂寞的夜里在风的怀里寂寞地入睡”(节选自《生活的命门》),穿上“颜色鲜红的长裙子”是诗人用颜色的诗意对抗世俗生活的方式。长诗《生活的命门》,我前后读了四五遍,每读一次都能强烈感受到诗人守护诗意这份尊严的固执与倔强。诗人追求着精神的高度,在庸俗的生活中,不至于让自己变得沉沦和不堪。而消解寂寞的方式,更是一种诗意的抒怀,那就是“寂寞的夜里在风的怀里寂寞地入睡”。

      丁丽华是一个忠于自己内心的诗人。表现在语言上,那就是让语言呈现出汉语诗歌独特的美感,字正腔圆,字字珠玑,清澈如溪水,明亮如露珠。不掺杂质,拒绝口语和无谓的叙事。她更忠诚于自己的艺术感觉。在诗艺上不断探索,在诗境中努力提升,同时,不断地寻求突破,不断地尝试陌生题材的写作。丁丽华的诗歌,每一组诗,乃至每一首诗,都有着思考的层次。这也说明,她对自己的写作有着清醒的认识,且能够不断调整,让自己的诗歌技巧与诗歌思考达成情感上的融合与统一。她的诗,启人心智,给人以无穷的思考。令人读后过目不忘。

    【审核人:雨祺】

        标题:观心灵之诗,悟生命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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