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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草原(摘抄)

  • 作者:美文苑
  • 来源: 原创
  • 发表于2021-10-27 15: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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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在这里活着,你得习惯各种疼痛。            

    ——题记

    喇嘛拉迦森切哦,

    桑结拉迦森切哦,

    丘拉迦森切哦,

    根德拉迦森切哦;

    喇嘛拉迦森切哦,

    桑结拉迦森切哦,

    丘拉迦森切哦,

    根德拉迦森切哦……

    ——皈依颂文

    羊草垛,插钐刀。

    你的兵马任我挑。

    挑哪个?挑红鹰!

    红鹰不在家,

    挑你们哥仨。哥仨去喝酒,

    挑你们老九。

    老九去放枪,

    挑你们一大帮……

    ——草原民谣

    引言

    查干淖尔大草原浩荡无边,肥沃的黑土地上似乎永无休止地生长着齐腰深的小叶章草,草原狼似乎也永无休止地在翻滚的草浪中匆匆隐现。奔腾的霍林河水由西向东横贯草原中部,河水季节性汹涌咆哮时,常常伴随着狗鱼群血红色的怒吼声。天性凶猛的狗鱼群总是追杀着草鱼群而来,它们对草鱼群就像怀有千古的仇恨,一路追咬撕扯,生吞活剥……最后,那怒吼声伴着猩红的霍林河水渐渐低沉而去,直至淹没到远方浩瀚无边的查干湖深处。拉嘎老古庙里吟诵的喇嘛经从来没有停歇过,沙哑的皈依颂文声犹如雄浑的蒙古族长调,偶尔也夹杂着几声粗俗的草原民谣,哼哼呀呀的和声一直萦绕着草原上大大小小的敖包子随风飘荡……

    查干淖尔大草原深处的塔头滩上,苇草丛生,湿地成片,就更加显得广袤而神秘。夏天,一野碧绿;冬天,满目苍白。我永远都无法抹去塔头滩留在童年记忆里的深刻烙印,草原风掀起一波又一波浩荡草浪时,总能让我联想到马群的脊背,牛群的脊背,羊群的脊背,甚至是狼群的脊背……最后这些脊背奔涌成血味十足的红色肉浪,翻滚的草浪间时隐时现的塔头墩子就像一群群黑色妖灵,一直在辽阔的查干淖尔大草原上纵横驰骋……

    我还是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时,塔头滩就铁青着面孔向我宣布了:“王龙飞!你给我听清楚了!这里是爷们儿的天下,这里的一切都属于爷们儿!小兔崽子,当心你的小脊梁骨,还有你的小嘎拉哈!”似乎从那时起,我就懵懵懂懂并根深蒂固地认识到:这里的女人是属于强者的,尤其是美丽的女人一定要属于强者。弱者不仅得不到女人的身体,更得不到女人的爱情,甚至连娶个最丑陋的女人繁衍后代的机会都没有。直觉还在我幼小的心灵深处刻上这样一种不可动摇的理解:一个男人猎取美丽女人的能力就是他的生命能力和生命价值。这种畸形的理解一直伴随着我以后的生活,甚至在我后来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文明教育后,那种牢固的洪荒印记也一直没有从我内心深处淡化出去。耳畔至今仍回荡着我儿时的真心呐喊:“等着吧,别他妈老用那种眼光瞅着我。终会有一天,塔头滩上的美女会任我王龙飞随便挑选的!”至今,那乳臭未干的喊声仍然真挚而响亮地萦绕在我的耳畔……

    塔头滩冬猎队这个名字更是渗入到每个人的骨髓,这支专门对付草原狼的冬猎队一直以判官的形象把塔头滩人分为两类——强者与弱者,或者说英雄与狗熊。前者上天庭,后者下地府。在塔头滩人的心目中,能入选塔头滩冬猎队就能拥有一切,塔头滩冬猎队要比历史上任何国家的任何王牌军队都神圣得多。在不太知道外面世界,或者知道一点儿也不放在眼里的塔头滩,冬猎队的崇高程度绝不亚于诺曼底登陆的二战盟军。冬猎队队长的自我感觉就更是无比良好了,如果他们知道世界上还有拿破仑、艾森豪威尔、麦克阿瑟、蒙哥马利、巴顿这些元帅将军,也绝不会感觉自己有半点儿逊色的。我曾以幼小的塔头滩平民的身份体验过塔头滩冬猎队的荣耀与辉煌。直至今日,一回忆起塔头滩冬猎队,它仍然能让我无条件地肃然起敬。虽然我早已知道那都是些什么乌合之众,那都是些什么荒野草民,但我还是无法阻止它在我心中成为骄傲和梦想。哪怕是眼下,只要提起塔头滩冬猎队,我仍然会不由自主地诚惶诚恐,我仍然会情不自禁地顶礼膜拜……

    我还由衷地怀念那些飘着黏糊糊的长头发、光着红彤彤的大膀子、提着光闪闪的“掏捞棒子”从草原上拍马喊过的猎手们,怀念那些马匹身上散发着的那股子浓烈的汗腥味儿和尿骚味儿,怀念猎手们那略带残酷的傲慢喊声,也包括他们说话时经常夹带出来的劲道脏口。虽然狼群和鱼群始终残酷无情地评判着人群,虽然人群的浴血竞争直接导致王氏家族沦为底层弱民,但我还是无限崇敬曾让我苦难压抑、让我撕心裂肺的塔头滩和滔滔不绝的霍林河。那里虽苦难,但很真实;那里虽残酷,但很公平。

    在人们的常规印象中,大草原通常应该是碧绿色和墨绿色的,或者有时会是土黄色的,顶多也就是灰褐色的,但在我根深蒂固的童年记忆中,不仅仅是塔头滩,就连整个查干淖尔大草原都是红色的。无论春夏秋冬,大草原一直都是红色的,并且永远都是红色的,宛如一头巨大无比的红发魔兽……

    第一章剽悍草原

    伴着亘古传唱的皈依颂文和草原民谣,草原风永不停歇地刮着。草原风刮过碧波荡漾的查干湖,刮过草浪摇曳的西大洼,刮过无边无际的塔头滩,刮过神秘莫测的鸡爪壕……除了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蒿草味,一路上还裹挟着苦兮兮的野花味和咸丝丝的汗腥味,有时还夹杂着温吞吞的马牛羊等食草动物粪便的柴腐味,或者是热乎乎的狼狗猫等食肉动物粪便的酸臭味,那是每个塔头滩人都熟悉的草原上特有的复合气味。那气味一点儿都不难闻,对于塔头滩人来说那是最让人心安理得的气味了。甚至可以说,那是草原上亘古不变的别样芬芳。浑厚浓烈的气味穿过河流,穿过草地,穿过我困惑而迷茫的整个童少时代……

    谁也说不清从什么时代起就有了这群汉族、满族、蒙古族、朝鲜族杂居的剽悍民众。他们好像从不放弃,他们好像也从不屈服,塔头滩人世世代代一直抖擞着这股与众不同的雄风。是从清军入关,康熙东巡,是从岳家军高举长矛,直抵黄龙之时,还是从薛礼征东,抑或是北方高句丽王朝雄壮崛起的那天开始?总之,在很久很久以前,塔头滩就成了角力厮杀的圣地,就成了繁衍剽悍的地方。所以在后来的日子里,不管又来了哪个民族的人群,都一概被这里既有的勇猛之伍所洗礼、所同化,让不屈之魂渗入到每个生命的血液和骨髓深处。然后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生存氛围——所有的男人和雄性必须首先告别任何形式的懦弱才有资格在这里生存。也许正是由于这与众不同的强硬风格,才造就了包括我们王氏家族在内的塔头滩上很多家族的沉重和好强。他们疼痛着,他们隐忍着,他们挣扎着,他们梦想着……

    塔头滩人从来不把那些手提猎枪、百发百中地将远处飞奔的野兔撂倒的猎手视为优秀猎手;塔头滩人也从来不把那些抛圆大旋网、一旋网打上几十斤杂鱼的渔人视为上等渔人。人们把最受尊重的猎手称作“汉哥”,把最瞧得起的渔人叫作“把头”。草原上真正的“汉哥”从来不使用猎枪。他们只是象征性地提着一根两尺余长的“掏捞棒子”,腰里别上一把羊角剃刀。“汉哥”对野兔、野鸡等小猎物看都不看,他们只对查干淖尔大草原上最凶顽的猎物——草原狼感兴趣。他们斗狼的方式也极其独特,先凭勇猛使狼被动逃跑,然后再与狼拼耐力斗智力。称得上“汉哥”的猎手从来不找狼的短处,他们愿意看到凶恶的草原狼施展完浑身解数后俯首认输,这时他们才伸出大手揪住狼的后背将其擒到马上。草原上真正的“把头”从来不用网,他们仅凭一柄锈迹斑斑的黑色钢钩和一双有力的手臂来对付霍林河里最霸道的巨型狗鱼。常常要和垂死挣扎的巨型狗鱼滚作一团,拼个你死我活……印象中,好像只有那些不成年的半大孩子和步履蹒跚的耄耋老人,才用渔网去网鱼,才下挂子去挂鱼。

    纵横大草原多少年了,塔头滩汉子的标准装备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就是一个套马杆子,一根“掏捞棒子”和一柄羊角剃刀。没有人见过同时身上又背着一杆猎枪的塔头滩汉子。

    在塔头滩,能被尊为“汉哥”的人并不多,同时又被尊为“把头”的人就更显得凤毛麟角了。因为在任何领域里做成真正英雄都是不容易的,跨领域再做成英雄则更是难上加难。既当“汉哥”又当“把头”,其难度起码也要相当于今天NBA赛场上的最有价值球员,或者网球四大公开赛上的大满贯选手。塔头滩人在这个问题上绝不含糊,他们的眼里也从来容不得沙子。塔头滩人把既是“汉哥”又是“把头”的草原汉子亲切地称作“草原红鹰”,加倍敬重,加倍崇拜,给予塔头滩人能够给予的一切……

    塔头滩从来不缺少筋肉与利齿的残酷较量。草原狼这个名字叫得最响亮时,也正是草原狼群最兴旺的时候。草原狼群昼夜用绿色的眼睛威慑着草原人及属于草原人的一切可供充饥的肉身。在草原狼群的包围下,塔头滩上平凡的百姓有了轰轰烈烈的事业。为了使事业更像事业,后来又有了塔头滩冬猎队及其狩猎规矩,有了强者和弱者的区别,有了英雄和狗熊的划分……

    霍林河里鱼群之间的弱肉强食也是同样的道理。尽管表面看上去非常残酷无情,实际上却是自然界优胜劣汰的日常规律。凶猛的狗鱼群一路追杀着草鱼群而来,杀气腾腾、生吞活剥,看上去血腥,但从本质上讲,那又是一种最博大的慈悲。霍林河里的草鱼群就像草原上的羊群一样,一旦太多的草鱼群进入查干湖,查干湖就会失去应有的生态平衡。由于食草鱼太多,最后就可能导致湖里所有的鱼都无食可吃,甚至会因为严重缺氧而全部窒息而亡。所以说,狗鱼群的生吞活剥就变得极其必要。因为狗鱼和草原狼一样,都是草原生态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所以草原人从不对它们斩尽杀绝。

    每年的七八月份,就是霍林河激情澎湃的汛期。霍林河水在这一季节异常汹涌,像脱缰的烈马一样,一路奔腾咆哮。为了获取食物,鲫鱼群、鲤鱼群、鲢鱼群、草鱼群、鳙鱼群等在这个季节都要逆水洄游,它们一拨一拨地顶水北上。狗鱼群、鲇鱼群、黑鱼群等食肉鱼群就一拨一拨地尾随而来,狗鱼群最凶残,它们一路追杀,发出的怒吼声搅浑了猩红的河水。天空中白色的“打鱼郎”也一路跟随而来,因为鱼群经常被追得跃出水面,“打鱼郎”一个俯冲就能叼住它们最想要的美味……霍林河水一度就被搅和得狼烟四起,血味十足。半个多月以后,只有突出重围的鱼群才能最终抵达那浩瀚无边的查干湖深处……从此过上相对平稳安定的日子。

    钓巨型狗鱼,当传世“把头”。在闷热难耐的夏日,塔头滩人又有了另一项轰轰烈烈的事业……

    塔头滩上著名的拉嘎老古庙就是为世世代代的“汉哥”和“把头”们修建的。祖母说不清老古庙的始建年代,也说不准老喇嘛乌兰巴布的年纪与身世,拉嘎老古庙实在太古老了。喇嘛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喇嘛是上师,上师得悟于大菩提,与虚空法界合一,与芸芸众生合一,与依止根本上师合一,那才有资格做上喇嘛。

    拉嘎老古庙里供奉的不是神仙鬼怪,也不是帝王将相,而是每年猎到的最凶最猛的头狼毒牙和每年钓到的最大最长的狗鱼骨架。塔头滩人认为征服草原狼和大狗鱼靠的是同一种东西。他们没有说出的那种东西就是勇气、力量和智慧。实际上,头狼毒牙和狗鱼骨架就是勇气、力量和智慧的象征。它们一直充当着草原人虔诚跪拜的图腾,每块骨头都蕴含着塔头滩人不止一个牵魂动魄的故事。实际上,关于塔头滩人夏天捕巨型狗鱼、冬天猎草原头狼的记录,就是塔头滩人再精确不过的历史了。

    天长日久,草原狼群和巨型狗鱼越来越演变成了一种历史的凝重符号,火印一样烙在了每个塔头滩人的心上。塔头滩人已逐渐无法接受没有草原狼群的日子,也无法想象没有巨型狗鱼的生活。总之,塔头滩已经演化成了一种别样的生存境界,蕴藏着查干淖尔大草原、霍林河水、人群、狼群和鱼群同生共存的命运哲学。

    真正的塔头滩汉子不仅打狼和钓鱼行,骑马、射箭、杀牛、宰羊样样都得行。在我的记忆中,我的家族在塔头滩的生活一直是苦难的。从我记事起,我王氏家族在草原上出演的都是悲剧。祖父率领着他的儿孙们一直在呕心沥血地为成为“汉哥”和“把头”而艰难奋斗着。他们身负重荷,匍匐挣扎在众多强手的脚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却始终没能如愿。

    第二章独特祖母

    飘忽不定的雄云雀总是突然间就没了踪影,只留下悦耳的歌声。哪怕是最嘈杂的清晨,黄鼠子和野兔子们也能听见一片片、一圈圈的花脸蘑和狗尿苔们破土而出的声音……

    除了自己的亲身体会和间接感悟,我对塔头滩的认识更主要是来源于祖母的讲述。尤其是在我记事之前,我对大草原及塔头滩冬猎队的认识基本上都是从祖母那里获得的。哪怕是讲到王氏家族的耻辱,祖母也从不避实就虚,更是拒绝文过饰非。祖母总是给我讲述那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发生在老王家人身上的故事总是苦涩多于甜蜜、尴尬多于体面、耻辱多于光荣。祖母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至今仍然完好无损地保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祖母肯定是塔头滩上的一个独特存在。我偷偷端详过祖母那依旧秀气的脸颊,常常暗自揣摩:谜一样的祖母当初为什么选择下嫁给身体残疾的祖父呢?各方面都那么出色的祖母为什么没有嫁给大英雄胡老五呢?胡老五当年为什么大操大办地娶了小蛮腰(孙三美,也就是后来的老胡五奶)呢?老年的祖母和老胡五奶正面接触不多,偶尔见面也只是点头微笑一下,总是保持着以礼相待的距离。我一直想知道,祖母年轻的时候和小蛮腰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纠葛?她们之间有着哪些故事呢?

    我记事时祖母已经五十多岁了,我眼中的祖母当然已经不再是年轻时的祖母。在我的印象中,平时一脸威严的祖母和老胡五奶见面时总是客客气气的,那种客气绝不是寻常的两个老年村妇邻里间的简单客气,而是一种骨子里较着暗劲儿的复杂客气。她们之间肯定有着许许多多无可言说的微妙关系。对于这些,我一直无从得到标准答案。有时我反倒觉得,祖母本身就是查干淖尔大草原谜一样的存在。

    祖母出身于中医世家,是塔头滩上少见的有修养、有文化的女性。塔头滩上有四百多种野生花草都具有药用价值,祖母竟能根据花草的不同品性,搭配出治各种病的中草药来。别的我忘了,我只记得祖母自制的刀口药就特别好使:很多次我因淘气手上划了口子,敷上之后不仅能立刻止血,还能马上止疼呢。

    据说祖母小时候还读过《论语》和《史记》呢,她对草原上流传的历史故事和草原上生活的动物及植物也很感兴趣,有关王氏家族的故事就是祖母一边做家务活儿一边讲给我听的。从我记事开始,祖母就没停止过对我的耐心教诲。祖母除了常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人为镜,以史为鉴”等文词,也常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好汉不提当年勇”等土词。她经常说的另一句土词就是“叫唤雀儿没肉吃”,一度成了她调教我的口头禅。祖母说话声音并不大,总是和声细语的。哪怕是在我犯了错误的时候,祖母也从来不直接教训和批评我,只是表情严肃地跟我讲道理。祖母说话也并不是多么生动,但总是柔和中带着刚强。字字板上钉钉,句句真实可靠,谁听了都会感到不容置疑。尤其是祖母的那双眼睛让我永生难忘……

    祖母说,人不仅要有强壮的身体,更要有智慧的头脑。她一向对我的文化学习要求特别严格,在同龄孩子们整天疯跑、自由嬉戏的时候,祖母却坚持教我学习各种知识,还让我一天不落地去村里唯一的民办小学读书。哪怕是一天再累再忙,她也不会忘记检查我的作业本。

    祖母还经常对我说,做男人一定要有定力。做男人最忌讳的就是“脚后跟不着地儿”,也就是她常说的“叫唤雀儿没肉吃”的另一种表述方式。“龙飞啊,你看山燕子叫唤得欢实吧,灰百灵子、瞎柳叶子,都挺能叫唤,但它们都是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的小雀儿;你再看看老鹞鹰、大鸿雁和大老,这些大雀儿可都很有分量,而它们的叫声并不多。”我知道,祖母的意思是在告诉我,做男人不能总是咋咋呼呼的,任何时候都要能沉得住气,要沉下心来,不能光说不做。

    除了教我读书、做人,祖母还教给我许多历史常识和生态知识。祖母不仅能说出查干湖里各种鱼的土名和学名,而且还能说出上百种鸟兽的土名和学名。祖母经常说,东北多民族草原风俗的形成是有着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的,那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查干淖尔大草原上的人开始时还不会种地,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渔猎生活,专门从事捕鱼和狩猎,再早的老鞑子(鞑靼人)就更是完全以捕鱼和狩猎为生了。

    从契丹皇帝圣宗开始,辽代皇帝就经常在每年的春天或秋天带着大队人马来查干湖畔游猎祭祀,他们称之为“捺钵”。按照季节来说,“捺钵”又分为“春捺钵”和“秋捺钵”。“捺钵”在契丹语中就是“行走在”的意思。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皇上带着一行人边巡视、边打猎、边玩乐。这对出门在外的一行人来说,可是要多高兴有多高兴的事了。人们把春天破冰后捕到的第一条大鱼叫作头鱼,当天晚上就有了头鱼宴;除了捕大鱼,一些人还要出去放叫海东青的老鹞鹰。人们用老鹞鹰抓白天鹅、逮大鸿雁,把抓到的第一只白天鹅叫头鹅,便又有了头鹅宴的说道。要不怎么称得上皇族辽帝呢?就连吃个野味都吃出了花样。

    据说头鱼宴颇讲排场,同时也是戒备森严。辽帝首先要在松花江、嫩江、霍林河、查干湖一带驻扎好军营,附近的军事重镇塔虎城更是要屯集上精兵强将。一旦有个风吹草动,辽帝即可挥师克敌。“春捺钵”时,辽帝常常要会见各地首领,若有反者,近边的军队马上就会前来救驾。

    万无一失之后,辽帝才命人在冰湖周围十里范围内凿冰下长网围鱼。有时要用数匹大公马牵拉绞盘,才能将毛网聚合到冰口。先期到达冰口的大鱼由辽帝派专人用铁钩钓出,即刻入帐烹调。辽帝品尝之后,再将美味一一分给在场的达官要人,多是后妃、权臣之属,以及各地前来觐见的首领、使者。辽帝高兴,让大家一起来尝尝头鱼的鲜美,也就相当于与民同乐了。一时间,群臣献酒,佳丽歌舞,好生热闹。

    每年春天一来,大草原晨晓的宁静就被打破了。查干湖周围百八十里的湿地,是飞鹅征雁聚集繁衍生息之所,也恰好是辽帝“春捺钵”的必经之地。春猎之时,军士们都身穿墨绿衣裳,分别拿着链子锤、老鹰食、刺鹅锥,在水边相隔五至七步散开。先令军士绕湖擂响扁鼓,将白天鹅惊出水草。辽帝再命人将海东青放出去。海东青最善于攻击白天鹅,起飞时如旋风一样直上云天,然后居高临下,直扑白天鹅。白天鹅受伤下坠时,军士们便蜂拥而上,万箭齐发,谁能获得第一只白天鹅,便会得到辽帝的赏银,并赐上座。当天的晚宴上,辽帝将与群臣共饮,就是所谓的头鹅宴。

    祖母说,当时有人是这样描述辽帝“春捺钵”队伍的:鲜衣怒马,旌旗昭彰。

    金灭辽以后,沿袭了辽俗,保留下了全部的传统渔猎文化。后来,中原大宋强悍的农耕文化不断涌入,渔猎文化和农耕文化才有机地融合起来,才最终形成了独特的渔猎、农耕和畜牧三位一体的查干淖尔大草原民风民俗……

    这种独特融合的民风民俗,仅从饮食上就可窥见一斑:据说到了成吉思汗时代,蒙古族将士在行军途中,用铁支架烧烤整羊吃,再加上原有的传统吃法,草原上的羊肉制作手艺就更加丰富多彩了。蒙古族语“乌兰伊德”意思就是“鲜红的食品”。蒙古族语“查干伊德”意思就是“洁白的食品”。蒙古族人以白为尊为圣,视乳为高贵吉祥之物,称奶食品为白食。其种类主要为黄油、奶酪、奶油、奶皮子、奶豆腐等。蒙古族人还喜欢喝茶,特别喜喝奶茶,奶茶是砖茶与牛奶交融的产物,奶茶又叫蒙古族茶。后来,草原上才逐渐兴起了独具风味的蒙古族全羊席,席上有特色又好吃的食品有:手扒肉、羊蝎子、羊背子、羊杂碎、茴香羊汤、羊肉馅饼等。时间长了,汉族、满族、蒙古族、朝鲜族等各民族的饮食文化习俗就有机地形成一体了,形成了独树一帜的草原饮食文化风俗……

    祖母除了给我讲述草原历史、动物植物、语文算术等基础知识以及解释“查干淖尔”蒙语意思是“白色的湖”这种常识之外,还告诉了我很多必须了解的生活禁忌和做人准则。例如:忌咒骂天地、日月、星辰;忌用手指指日月和高大的山脉;忌冲着高大的山脉泼脏水,更不能朝日月、星辰、寺庙及他人房屋方向解手;忌移动敖包的石块和在敖包附近的湖泊中捕鱼、狩猎、杀牲畜;忌用手掌接水,雷雨天不能站在树木之下避雨;探亲访友时忌手拿绳子和鞭子进屋;进他人之屋忌踏蹬炕沿;忌磕他人鞋靴尖;忌窥视他人窗户;忌长时间照镜子;忌老人面前叉腰、背手和说大话;吃饭时忌碗里剩饭菜,未吃完前忌扔下饭碗出去;进他人之屋应正坐,忌扫视他人家什;忌进患重病之人家,特别是忌贸然进入或午后进入;吃饭时忌多说话,更不能中间出去解手;忌躺着吃东西、趁黑吃东西和坐他人背后吃东西;盛饭时不能压饭,不能盛太满;躺着休息时忌炕上横着休息,忌俯卧,忌男的卧炕西,女的卧炕东,睡觉时手不能放在胸脯上;忌脚踏门槛站立,进屋时忌大声喘气;忌小孩俯视有水的水缸、水桶及水井;小孩子忌骑狗玩耍;忌观看宰杀牲畜;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水是纯洁的神灵,忌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要习惯节约用水,保持河水的清洁;等等。总之,祖母要求这么多的“忌”,无非是在告诫我:做人要讲规矩。

    除了日常禁忌,祖母还经常跟我说:龙飞啊,人不能总是盯着眼前看,要把目光放远一点。但祖母说得更多的,还是查干淖尔大草原上的人物和事件,还经常和我讲塔头滩人与草原狼同生共存的生命哲学。祖母说草原狼有时确实太可恶,看到它们祸害牛羊时那样子,恨不得将它们碎尸万段喽。但如果有一天草原狼真的彻底消失得不见踪影了,那塔头滩人的末日也就为期不远了,人也必将跟着草原狼一起消亡……

    塔头滩人刻骨铭心、家喻户晓的“神圣族规”堪称草原宝典。其内容又极其简单:“狼可捕不可除,可胜不可强;有狼则有人,无狼则无人;狼凶不及人,人凶过于狼。刀枪于狼者,本族之大忌。”

    塔头滩人一直崇尚着这项神圣族规,仅仅倚仗着手中不足两尺长的“掏捞棒子”与狼群雄壮着、凄惨着相伴而行。正常的年份,人和狼始终维持着这种平衡关系。这种平衡关系一旦因为某种原因被打破了,对人和狼来说,都将是巨大灾难。

    祖母说,老祖宗立下的这个规矩太有远见了。什么事都不能做绝喽,对付狼和对付鱼都一样。那就是活命链子,每个环节都是用命连接着的。狡猾凶残的草原狼必须得打杀,但也万万不可赶尽杀绝。塔头滩人从来不去端什么狼窝子、掏什么狼崽子,就跟撒大眼网不往出拽小鱼一个道理。塔头滩人还有“三不抓、四不打”之说。“三不抓”就是:小鱼不抓,小鸟不抓,小兽不抓。“四不打”就是:怀孕带崽的母兽不打,甩子咬浆的母鱼不打,老弱伤残的野兽不打,上滑棍儿的(交媾中的)生灵不打。

    祖母还说,草原人的规矩导致后来东北出身的土匪们也是相当讲究,他们也立下了“七不抢、八不夺”之匪规。七不抢就是:邻居的不抢,送信的不抢,接亲的不抢,请医的不抢,出葬的不抢,下奶的不抢,回门子的不抢。八不夺就是:不夺单身女人,不夺小户人家,不夺镇宅宝物,不夺娼门妓院,不夺耕田牛马,不夺杆子兄弟,不夺坟墓葬品,不夺药铺医家。当然了,民间也流传着其他的版本,例如:盲、哑、疯、瘫、僧、道、尼不抢,同行不夺,娶嫁不夺,送殡不夺,搬家不夺,山沟不夺,码头不夺,鳏寡不夺,郎中不夺。也有叫“七不偷八不抢”的,甚至有人干脆就叫“八不偷抢”。具体内容也都大同小异:不偷抢先生,不偷抢郎中,不偷抢摆渡,不偷抢孕妇,不偷抢办红白事的人,不偷抢夜行逃难的人,不偷抢鳏寡孤独的人,等等。

    塔头滩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讲规矩。他们不仅平时恪守着这些规矩,哪怕是发生最大的狼灾之时,也是严格遵守着这些规矩的。

    塔头滩汉子不是没有猎枪,也不是枪法不准,因为在正常情况下,猎枪只是用来防身御敌的。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对待疯狗或者说有草原狼冲进家院威胁到家人的生命时,猎枪才会派上用场,塔头滩汉子才有机会施展他们精准的枪法。

    塔头滩汉子也不是彻底拒绝用网来捕鱼,只不过那不是他们作为男人的真正本事和炫耀资本。真正的“把头”是用最原始的铁钩去钓霍林河里最凶、最猛、个头最大的巨型狗鱼。而用渔网能捕上来的鱼,绝大多数不过是一些鲫、鲤、鲢、草等温和杂鱼,稍微凶一点儿的顶多也就是鲇鱼、黑鱼和嘎牙子了,都是一些塔头滩人司空见惯的日常食品。“把头”认为那不是真正的捕鱼,不过是毫无挑战意味的平凡劳动而已。

    一年一度声势浩大的查干湖冬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确实是一种不太符合塔头滩人性格的超大规模捕杀。但那毕竟是一场足够恢宏、足够震撼的集体行为,是关乎塔头滩人生活水准和冬日口粮的民生大事。

    塔头滩人从来不怕困难,更能直面残酷的物竞天择。每个物种的孩子都不可能全部存活下来,包括塔头滩人自己的孩子也是一样。必须经过天敌的庄严淘汰,否则这个世界将不复存在。利齿深陷骨肉,表面上看着残酷,实质上却是在帮你精挑细选。只有经过严格的优胜劣汰,一个物种才能长久地存活下去……各种灾难折磨着塔头滩人,同时也考验着塔头滩人,更是锤炼着塔头滩人。多少年来,塔头滩人正是通过抵御各种灾难才成其为塔头滩人,通过抗争,公正地淘汰掉羸弱者,把那些强悍者存留下来。

    第三章同生共存

    春天的塔头滩,霍林河水正在悄悄浸润着小叶章草。深褐色的旧草底下生长出嫩绿的新芽,雄云雀悬在空中唱着婉转的歌……辽阔的草原上,不仅奔跑着人类放养的马群、牛群、羊群,还奔跑着天然野生的草原狼、红狐狸、花野猪、傻狍子、黄羊子和野兔子,还有众多的黄鼠子、沙鼠子、跳鼠子、旱獭子和鼹鼠子等穴居啮齿类动物时隐时现。

    但这些都是表象。实际上,看上去悠闲的它们每时每刻都在为争夺各自的领地、配偶和食物而算计着。危情就像枯败的蒿草下正在偷偷生长着的嫩绿新芽,就像平静的河水边正在苦苦等待着的长脖老等。连看似和平的碧绿草丛里也在上演着生死大戏,蝈蝈、蛐蛐、蚂蚱、扁担钩、盖盖虫等昆虫们一刻也没停止过浴血战斗,塔头滩上到处都暗藏着玄妙,危机四伏,杀气腾腾……

    塔头滩到底是谁的?是人的?是狼的?是鱼的?还是野兔子、黄羊子和昆虫的?都不是。塔头滩谁的也不是,它是所有生灵的,所有生灵也是它的。正因为塔头滩是所有生灵的,所以塔头滩上的血肉之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平静只是间歇,或者说是在蓄力,抗争才是永恒的。人与狼之间,人与其他野生动物之间,人与各种家畜之间,人与各种植物之间,甚至是人与人之间一直在战斗着。人群、狼群和畜群的内部争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哪怕是平平静静的植物和植物之间也无时无刻不在激烈地战斗着……说到底,塔头滩就是一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角斗场。不付出执着的努力和艰辛的血汗,谁也别想随随便便在这里存活下去。想活得成功,那更是难上加难。

    祖母经常说,如果说河流是塔头滩的血液,那么草原就是塔头滩的皮毛了。人类和各种动植物不过就是皮毛上的寄生者。我还没见过没有了皮毛的动物还能活下去。如果没有了皮毛,连塔头滩也得死去。寄生者就是寄生者,寄生者们绝不可自以为是,胡作非为。

    绝大多数寄生者都明白自己的生存逻辑: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奔跑速度当然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是拥有智慧的头脑更为重要。智慧的头脑往往决定着动物们的最终命运。草原狼的奔跑速度虽然很快,但是一只奔跑速度正常的草原狼去追赶一只同样奔跑速度正常的野兔子或者黄羊子,成功率也不会很高。因为野兔子跑得快的同时,还会急停急转地变向跑,黄羊子不仅会急停急转变向跑,还会跳跃跑……但即使是这样,野兔子和黄羊子仍然是草原狼的主要食物。由此可见,更多的时候,草原狼是在利用智慧的头脑来捕杀它们。

    很多塔头滩人都迷信草原狼,都说草原狼太狡诈、太神奇了,祖母却从来不这么认为。

    祖母说,所谓草原狼的狡诈和神奇,细说起来并不难理解,它们不过是比对手有更多的智慧而已。草原狼最擅长的手段无非就是超乎寻常的耐心等待,草原狼最拿手的战术也无非就是出其不意的突然袭击。为了心中的美食,狼群可以忍受着难耐的寒冷和饥饿,从白天等到夜晚,从春天等到冬天。这种耐心和坚持本身就是令人生畏的智慧。在你麻痹大意之时,接下来才有耐心等待之后的突然袭击。作为一个杀手,拥有这两大特点就已经足够了,这也正是草原狼能成为大草原第一杀手的看家本事。

    赶上好年景,塔头滩上水草丰沛,野兽成群。野兔子、黄羊子、愣獐子、傻狍子、花野猪到处都是,可谓“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种时候,草原狼对人类的威胁并不太大。

    而塔头滩的好年景并不多。不说十年九灾吧,至少也得八年六难。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总是不断,隔三岔五就要轮流发生一遍。草原上不仅有常见的旱灾、水灾、雪灾、风灾等天气灾害,而且还有不定期突然暴发的蝗灾、鼠灾、虫灾、狼灾等生灵灾害。除此之外,有时还有更加可怕的霍乱病、禽流感、天花、鼠疫等大规模瘟疫性灾难。

    要是赶上灾年,水少,草少,野生动物也少,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而每到这时,处于食物链顶层的草原狼群并不是立刻也随之变少,塔头滩上的野生动物就远远不能满足草原狼群的胃口了。尤其遇上了大灾年,饥肠辘辘的草原狼群在野外根本打不着食吃,就不得不铤而走险了。它们先将绿色的眼睛盯向人类豢养的家畜,并伺机向家畜发动猖狂的进攻。家畜吃得差不多时,那一双双绿色的眼睛又盯向了人类。已经饿疯了的草原狼群不再掩饰了,更加表现出这个物种的本真。这时,大草原的生存法则又一次残酷而公平地体现出来,无论是人还是狼,此时都是大草原的平等子民,谁能最终存活下去才是最硬的道理。

    好在灾年总是有预兆的,而且往往会发生有规律的连锁反应。

    有一年,从春天起就开始大旱,同时大风又把草根底下仅存的水分也给抽干了。

    整个夏天,降雨也不多,河水一直浑浊不堪,流水量明显不如正常年景丰沛。霍林河中的鱼虾也明显见少,而且难见大鱼出没。

    这年秋天来得也比往年早了许多,连最耐旱的咸草籽都没有来得及充分成熟,就被晨霜宣布死刑了。跳鼠子、沙鼠子、黄鼠子、旱獭子、鼹鼠子等啮齿类动物因储存不到足够的越冬食物而显得烦躁不安,它们在低矮的草地上跑来跑去,面对有限的食物你争我夺,同类间也开始了相互残杀……

    当年冬天,塔头滩的白毛风雪大得出奇,果然就暴发了大面积雪灾。大风拧着劲儿地刮着,大雪冒着烟儿地下着……沟满壕平仅仅是平淡开始,重度深埋才是最终目的。大风雪就像一头白色巨兽,要吞噬掉草原上所有的生灵。

    那些年,塔头滩上的农耕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塔头滩人维持生计还是要以牧业和渔猎为主。由于生产力还相对低下,生存问题,一直是每个生命时刻关注的核心问题。

    深谙生命哲学的塔头滩人除了知道优胜劣汰,当然更知道人畜联盟。在不断强化自身基因的前提下,只有人畜联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战胜穷凶极恶的草原狼群和残酷无情的自然灾害。面对大草原险恶的生存环境,塔头滩人组成了一个个类似于生产大队式的合作组。不仅要实现人与人的通力合作,而且还要实现人与各种家畜之间的通力合作。只有这样,面对拥有锋牙利齿和强筋硬骨的草原狼时,人和家畜们才有机会生多死少地繁衍下去。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草原狼作为一个最强悍的对手一直在和以塔头滩人为核心的人畜联盟不断周旋、不断对抗,双方始终在进行着漫长的马拉松式战役。彼此之间却一直保持着攻守平衡,难分胜负。如果非要论出胜负不可,任何一方的失利也只能是一次或几次战斗,而绝不能是整个战役。就在人与狼之间持久战役不经意的间隙中,种种稍纵即逝的迹象又时常给出暗示:一旦这种攻守平衡因某种因素而被彻底打破,塔头滩人便会面临真正的灭顶之灾。

    塔头滩上的人畜联盟经过多年的反复演化,已经形成了一种相对固定的基本模式——

    首先,每家都必须得养上几条大狗,因为狗一直是塔头滩人对付草原狼的最得力的帮手和最忠诚的卫士。然后才是马、牛、羊、驼、猫、鸡、鸭、鹅等其他的家畜和家禽。日久天长,塔头滩人还依据每种家畜家禽的实用性,把它们分成了三六九等。

    咱们就先来说说狗吧。狗不仅聪明伶俐通人性,而且忠诚勇敢重感情。战时能冲锋陷阵,平时又能守家护院。有时,塔头滩人甚至要把狗当作家庭成员来看待。寒冷的冬天,塔头滩人是要和最宠爱的狗睡在同一铺火炕上的。在塔头滩人的字典里,狗就是他们的亲人。有时,狗就是他们的至爱,打狗必须看主人。无论何时,狗永远都要排在马、牛、羊、驼等家畜之前。

    接下来咱再来说说马。马本不是圈养的牲畜,它本是草原上自由奔跑的精灵。马的习性是顺风走,吃草尖儿。马吃过后,不仅不耽误草生长,而且牛羊还可以接着吃;马群过后,草场并无多大损伤,马蹄还能把草籽踏到蹄窝里。待有了雨水,草籽就会生根发芽,又给草原添上新绿。很多的天地生灵都是这样,它们环环紧扣,永不衰竭。马,相对来说也是非常聪明的动物。人们常说马通人性,它也一直是草原民众格外敬重的家畜。马虽然长着一身优质的好肉,但绝对不是用来食用的。在草原上,马一般情况下都是寿终正寝。即使意外死亡,塔头滩人也不会把它大卸八块、分而食之的,而是像对待亲人一样把它土葬。马不仅拥有着速度和力量的优势,而且身形庄重,长相俊朗;不仅能用于拉车干活儿,而且还是草原人最体面、最豪华的交通工具。生产大队里马匹的总数一度就是生产大队实力的真实写照,就像二战时期参战各国军事力量对比时要看你有多少辆坦克和装甲车。也难怪自古以来就有战马、铁骑之说。

    牛,虽然也拥有无穷的力量,但它缺少的是聪明和速度。也许牛过分地依仗了自己尖锐的犄角,有时候就不太听从人的驾驭。干活儿时,牛就经常显现出骨子里埋藏的犟劲儿来,把主人气够呛,自己也受了不少皮肉之苦。草原上好像到处都有抡着鞭子打老牛的男人形象。所以,牛在实用性上和马比起来就差得太多了。牛就有了不同的命运,小牛长成大牛以后,除了繁殖、供奶、拉车需要留下以母牛为主体的一多半数量,另一少半基本是用来充当肉食的。这也就是牛的地位比马的地位低的重要原因。侥幸能留下来做苦力的公牛还要艰难挺过“捶骟”那道鬼门关。

    塔头滩人还养有少量的骆驼,它们比牛温顺得多。骆驼往往为草原人充当着长途运输的交通工具。特别的天气和特别的环境里,塔头滩人有时也能用上它们。但因为它们的食量太大了,在数量上就一直受到人为的控制。

    羊,则从来不是用来劳动的,只剩下了空活和繁殖,地位就要更低一些,很多时候就提不到台面上了。只是羊能产出好用的毛、好喝的奶和好吃的肉,而且死前总能视死如归地保持平静,让人享用美食的时候不用去想刚刚那残忍的杀戮,错以为羊是在做一种无私的奉献。也许正是羊的这种近似于无私的奉献才让草原人对它们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敬意,这种敬意绝对是日久天长慢慢积累起来的。羊一开始就成了草原人随意宰杀又无罪恶感的日常食品。同时,羊也是草原狼最爱吃的主要食物,每年都有大量的羊悄无声息地被草原狼吃掉。实际上,这也客观上大大缓解了草原狼对塔头滩人性命的直接冲击,羊和人也就理所当然地相依为命了。

    当然了,除此之外,鸡、鸭、鹅等则是草原上最常见的家禽。它们的等级就更低了。和羊一样,它们只有食用价值。但与羊不同的是,鸡、鸭、鹅在受到外在威胁的时候,不是像羊那样大气不喘地任人宰割,绝大多数都会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声。它们一定程度上充当着人畜联盟中最外层的盾牌和哨兵。它们在死亡的过程中向主人提供了危险降临的预警,这对于漫漫长夜中熟睡的塔头滩人来说,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

    而猫则是草原上唯一一种特立独行的家畜,是一种几乎接近宠物的家畜。它们从来不用守家护院,也从来不用去干活儿,更不可思议的是,它们并没有沦为草原人的肉食。塔头滩人有时还吃点儿狗肉,但从来不肯吃猫肉。而猫却又能像狗那样,和塔头滩人同住在温暖的火炕上。从没听说哪个猎手带着猫去打狼的,也没听说狼来时哪个猫救过主人。战斗时可爱的大猫哪里去了呢?战斗结束之后,大猫肯定又悄然归来共享胜利之果。对于猫的这种投机行为,塔头滩人从来不去责怪。猫就像是草原上的幽灵,只不过凭着一个会捕鼠的招牌式的借口,就能在艰苦卓绝的草原人间过上冬暖夏凉、游手好闲的安逸生活。

    饥饿的草原狼一旦来犯,肯定要挑最容易得手和最没有抵抗能力的弱小猎物下手。这样,相对有些抵御能力的人就有了缓冲。在草原狼的眼里,塔头滩人总是显得高深莫测。它们有时真的弄不清哪个人身怀绝技,哪个人武艺高强,而那个看上去相对弱小的人身上也许就藏着快刀或火枪。所以,草原狼一般情况下是不轻易对塔头滩人下手的,它们宁可去抓咬一头长着坚蹄利角的壮牛,也不肯冒险去进攻一个手无寸铁的村姑。只有实在没有其他可吃的了,或出于某种报复,草原狼才会把迷离的目光无奈而又凶恶地瞄向草原人。

    祖母平静地说:这一切都是正常的,这些都不必去大惊小怪。这就是活命链子,动物界的每个成员一直都在吃着“别人”或者“别人的孩子”。其实,人吃鸡蛋、吃粮食也是在吃着“别人的孩子”。自古以来,为了活命,不仅有“手足相残”,还有“易子而食”。弱肉强食就更是从来没有停息过片刻。其实,整个活命链子里,一直在重复着这看似残酷的现实。只有弱肉强食,才有生生不息。

    为此,祖母还给我讲了一件她亲眼见过的事——有一天我走在草原上,看见了一只大黄鼠子。那只大黄鼠子发现了草地上的云雀窝,正从窝里往出叼云雀崽儿呢。大黄鼠子叼起一只还不够,又费劲地叼起了第二只,接着是更费劲的第三只……大黄鼠子的嘴巴里塞得满满的。看来,这只贪婪的大黄鼠子是要把三只可怜的小云雀崽儿都叼走啊!这可真是把我气坏了,我也顾不上会伤到小云雀崽儿了,随手捡起一个大土块就要打那只可恨的大黄鼠子。没想到那个丑陋的家伙太机灵了,见我要打它,“噌噌噌”几下就跳跃着跑开了,钻进不远处的一个洞口里去了。我正要追过去继续打时,发现一只大云雀回来了。我看着它落在空空荡荡的鸟巢旁边,简直要为它难过死了。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孩子,这只大云雀咋不悲痛地叫几声啊?它的沉默无言让我感到有些窒息……直到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心里才多多少少好受了一点儿。你说是啥呢?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小细节——原来这只大云雀的嘴里也塞得满满的,那是很多条还活着的虫子!你想想那些正在挣扎着的虫子不正是花蝴蝶们的孩子吗?如果只是饿了,那只大黄鼠子为什么自己不先吃掉一只小云雀呢?它一定也是辛辛苦苦叼进洞里喂它的孩子们去了,此时的大黄鼠子和大云雀同样都是一心为了孩子们的母亲啊……

    也许是觉得没太说透彻,祖母又说起了布谷鸟——要说残忍,最不是物儿的还要数个头和哺鸽子差不多的那种大花雀儿,也就是你们小孩子经常说的“臭咕咕”。它们的品行可不咋地,名字反倒起得都挺好听的。除了众所周知的布谷鸟、杜鹃鸟,还有什么杜宇、子规,什么获谷、谢豹等等,都是它们的名字。但我可知道,布谷鸟就是个天生的无耻之徒。它们从来不像燕子、喜鹊们那样辛苦筑窝,繁育后代,而总是趁着别的鸟出去觅食时,把自己的蛋偷偷地下到人家的窝里。它们只是偷着下个蛋也就算了,还要无耻地让人家帮着孵化并代养。更可恨的是,为了防止代养鸟识别出它偷下的蛋,狡猾的布谷鸟还会把窝内原有的鸟蛋吃掉一个!也就是说,每一只布谷鸟出生之前,就有其他尚未出生的小鸟因它而亡了。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些代养鸟们也能接受。问题是布谷鸟的幼鸟也十分歹毒,黑不溜秋的小布谷鸟一旦出壳,还没等睁开眼睛就会像小强盗一样把代养鸟的蛋推出窝外;如果代养鸟的蛋比小布谷鸟先孵化出来,霸道的小布谷鸟也会第一时间把它们从窝里推出去摔死。小布谷鸟的食量巨大而且天性贪婪,代养鸟们看着自己的“硕大孩子”虽然长得有点儿怪怪的,但还是要竭尽父母之爱,每天疲于奔命地为它捕虫觅食,一心盼望着“硕大孩子”快快成长。而代养鸟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硕大孩子”连同它的亲生母亲都是杀害自己孩子的残暴刽子手……直到小布谷鸟完全长大了,体形瘦小、疲惫不堪的代养鸟们才和这个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自己的丑陋家伙依依惜别,才满怀惦念、不断回望着那个大怪物远走高飞了……你说这个布谷鸟,说它不是个物儿?它也是个物儿,它们的种族就这样世世代代地传承下来了。最可恨的是,它们还要以同样的方式世世代代地传承下去,还要一直充当着活命链子中的一个败家成员。

    从祖母的话里话外就可以听出,她肯定觉得草原狼远没有布谷鸟可恶。最起码,草原狼并没有把坏事做得像布谷鸟那样彻底,草原狼没有去毫无底线地愚弄并奴役猎物可怜的父母们。祖母甚至还对草原狼表达出了她那无奈的同情:草原狼虽然凶恶阴险,但是它们更多的时候还是讲规矩的。草原狼很少去正面攻击成年猎物,为了避免过多的血腥搏杀,更多的时候,草原狼也只是选择捕获幼崽。甚至面对羊这么温顺的猎物,草原狼仍然首选羊羔子。草原狼为什么选择在母羊产羔时才生育小狼呢?就是这个道理。为了自己的孩子快快生长,草原狼就得叼来羊的孩子给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吃,人类不也是经常吃鸡蛋、吃鸭蛋、杀猪、宰羊吗?草原狼这也是没有更好的办法呀,每个生命不都是为了活下去嘛!

    但塔头滩上的草原民谣却是这么传唱着:

    西大洼,跑野狼,

    白毛风,吹上房。

    夜袭羊圈跳八尺,

    大羊小羊全掏光……

    ……

    原发《中国作家》2019年第12期(原题《红草原》),作家出版社2021年1月出版

    【王怀宇,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员。吉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吉林省文学院院长,编审。在《中国作家》《十月》《钟山》《北京文学》《长江文艺》等刊发表作品五百余万字。出版长篇小说《漂过都市》《心藏黑白》《风吹稻浪》等六部、小说集《别来无恙》等八部。作品曾获梁斌小说奖、田汉戏剧奖、吉林省政府长白山文艺奖、吉林文学奖等奖项。】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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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血色草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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