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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远去的青春之歌

  • 作者:陈志
  • 来源: 手机原创
  • 发表于2022-09-25 16: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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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直以为,那首英文歌,是最好听的。不知道歌名。但我清楚地记得,是在合工大校园里听到的。

      那年初秋,我褪下了沾满水泥块的破衣服,从繁重的工地上解脱出来。不想拎泥桶了,也不想再进工厂。可是,一无所有又身无长技的我,还能干什么呢。想去哪里,能去哪里,并不清楚,如一株无根的浮萍,一切听从风的安排。我恼着这“风”的霸道,却又奈何不得,只能望“风”而叹:什么人生!什么梦想!什么未来!

      也不能闲在家里,身上会长毛的。揣上母亲给的十张满是汗臭味的毛爷爷,捡了几件洗换衣裳,坐上早起的叮当作响的大巴车,一路往合肥颠了去。我要去学电脑。

      正是桂花飘香时。瓦蓝的天空下,一朵一朵的云,白白胖胖的,似丰腴的少女,慵懒地坐着,到合肥时已近晌午了,她们犹在,仿佛她们从未离开过,我也不曾远行。而脚下的土地,分明地,变得喧嚣了,也变得陌生了起来。房子不再一栋一栋地横卧着,而是火柴盒般叠了起来,高高矮矮地,站在嘈嘈杂杂的胜利路旁,站在青青碧碧的环城河边,站在宽宽窄窄的旧巷子里,挨挤着,耸入蒙尘的浩浩苍穹。

      终于到了。找到在合工大上大学的永真表姐,去电脑培训班报了名。培训班是大学生办的,设在校园中间的一排矮房子里。房子北面,是一片开阔的体育场地。打篮球的,踢足球的,跑步的,都有。一群和我年纪相仿的大学生们,张开矫健的身姿,在体育场上挥洒汗水,激荡青春。脆亮的叫喊声,如同大海里翻卷的浪花,一浪扑过来,再一浪扑过来,无休无止,不知疲倦。立在场地外的行道树下,凝视那一团团青春之火噼啪作响,我似乎也成了一株树,怅然若失。

      食宿都在校园里。吃的是学生食堂,凭饭票打取;睡上下铺,在一幢二层的红砖旧房子里。没什么住客,我独占一间八人“大房”。

      晚上,躺在铁架子床上,恍惚有种在上大学的错觉。短暂的窃喜,换来了更深的惆怅。正值“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不免要“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想近几年走过的崎岖路,想未来可能要走的弯弯道,林林总总,一团乱麻。长夜漫漫,很难熬!

      好在几天后,永好来了,是表姐的弟弟。他在合肥周边跑业务,卖加热器和电缆。他生得俊秀,喜穿真维斯的休闲衣裤,爱干净也爱笑,给人的感觉,好似秋日的阳光,灿烂,清爽。他对合工大熟门熟路,跟着他,我很快便也不再陌生。

      一轮钩月猴上了树梢,轻轻曳着。表姐笑吟吟地追过来,邀我们去散步。同来的,还有她的一位要好的女同学。这女孩长着一张月光般皎洁的鹅蛋脸,双颊粉嘟嘟的。她爱穿素色长裙,款款地走,静静地立,见到我们,便嘭地打开笑脸,似一枝婷婷的芙蓉花,绽放在暮色里。瞬间,周遭的一切似乎都亮了,都静了,都美了。莫名地,我就烧红了脸,心跳不争气地狂起来,不敢再瞅她。永好也是,腼腆地笑笑,眼睛却故意扭向一边去。

      我们一头扎进如水的月色里,任飘逸的花香牵着鼻子,四处走。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可没有。绿荫道上,花树下,操场上,都长满了人,双双对对,丛丛簇簇。桂花似的,蓬蓬勃勃地开着,香着,甜着。还有那些年轻的虫子们,仿佛也约好了似的,一齐跑出来,唧唧啾啾,唧唧啾啾,叨个没完。都晓得享受这美好的秋夜呢!都晓得不负青春好时光呢!

      我们并不总在校园里散步的。也去北校门外斜对面的录相厅看电影,也去熙熙攘攘的宣城路“扫街”。有次,表姐还非要去舞厅,说是让我们“长长见识”。

      是教室,还是什么临时改造的一间小“舞厅”,只一台廉价的音响,和几根灯线,再简陋不过了。却挤满了年轻的面孔,个个如阳光般笑着,幸福着。无疑,这是一座“欢乐岛”呢!

      我们都不会跳舞,只瞪大眼睛在一旁“观摩”。表姐却不愿意,像赶鸭子似的挥着手臂,将永好和我往“舞池”里驱赶,边赶边笑骂着:“你们两个都是大男人了,还这么拿不出,真没出息啊!”我们一面躲闪着,一面摸着头,呵呵地傻笑。那女孩,便也觑着我们笑,笑成一弯月,亮晶晶的。

      就都罢了。在靠墙的长条凳上坐下,如四只呆鹅一样地抻着脖子,看红红绿绿,搭肩搂腰,咚嚓咚嚓,跳时髦的“交际”舞。

      跳什么舞,我是来“上学”的!我学的是王码五笔。彼时,会打字,打字快,是一项技能,是讨生的手段,不仅如我一样的“社会人”在学,大学生也在学——我右手边戴眼镜的女孩就是。

      她总是一面在电脑上噼哩啪啦地快速击打键盘,一面摇头晃脑地听着“随身听”,很享受的样子。有次,我委实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便壮胆拍拍她的手臂问,你听什么呢,这么陶醉。乌黑的眸子在镜片后面朝我眨巴着,待弄明白我的意图后,便爽快地取下一只耳塞,说你自己听吧。

      是英文歌。我不会英语,也不懂音律,只觉旋律好听,女声婉转,有一种说不清的忧伤,很缠人的心。我问她这是什么歌,谁唱的。她说了。我没听明白。

      秋风携着冷雨呼啦啦地来了,刮净了我兜里仅余的那点钞票,不得不离开合工大了,结束这段短暂的“大学之旅”。三个月后,我踏上了去往新疆的列车,开启了新一段的人生旅程,和永好一样的,跑业务。

      但永好却收起了张开的翅膀,不情愿地,回乡到一家电缆厂上班去了。他未能如愿发家致富。令我讶然和不解的是,表姐后来也回到了家乡,在猎塔电缆厂做会计。我们因而成了同事。那个我一直不知道名姓的女孩,此后去了哪里,我不曾问过表姐。

      跑业务并不是我所喜,但命运就是这么安排的,我也奈何不得。听话,老天爷还是肯赏一口饭吃的——很显然,永好没我好运。不几年,我就在大蜀山下安了家。之后,几经迁徙,搬到了现在的住处。

      脚下的这座城,已早不是我初来时的模样了,从质朴无华的丑丫头,蜕变成了雍容华贵的美妇人。沧海桑田,世事难料!

      在红尘中奔走,许多东西会忘记会丢失,但也有一些人和事,会相伴左右,不离不弃。那首只听过一次的英文歌,便一直存放在我的心间,如同长在我的身体里。稍有风吹草动,它就要冒出来“张望”一下,连同那段慵常无奇的旧时光。快乐着。伤感着。

      又到桂花飘香时。衣袖里,鼻腔里,心房里,盛满了桂花的香。仿佛做了个慵懒而悠长的梦,醒来,对镜自顾,依然黑瘦,只是,眼角生了道道皱褶,两鬓多了丝丝华发。人生一梦已是秋!

      这天傍晚,照例在手机上听散文,丁立梅的。倏然,一段似曾相识的旋律,闯入耳里。我一怔,呀,是它?是它!真的是它!——是暌违二十六秋的“故人”!是那首踏破铁鞋也寻不见的英文歌!

      喜不自禁。急急地向“度娘”打探。原来它是电影《毕业生》的主题曲,中文译作《斯卡布罗集市》。歌词大意是:女孩要人带信给远方曾经的爱人,要他替她做一件麻布衬衫,不要用针线,不能有接缝;再找一块地,在海水和海滩之间,那里有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用皮制的镰刀去收割它们,再用石楠草扎成一束……这样,他将是她的真爱……

      月在巍巍的大厦间徜徉,我在森森的花树下徘徊,遥遥相望,默默无言。月华披在身上,怀抱着桂花香,聆秋虫絮语,聆莎拉布莱曼展喉。歌声依旧婉转动听,且经过岁月的打磨,愈加的哀伤了。播放,一遍,一遍,再一遍。蓦地吱的一声,时光被谁推开了一扇门,恍惚间,我蹑步跨了进去——

      树影婆娑的校园里,年轻的男女迈着轻盈的脚步缓缓向前,四个,不多不少,全在。两个着长裙的女孩不时侧目低语着什么,脸上漾着月光般晶莹的笑容;男孩们也在笑,只是垂着头,间或寻找什么似的,才羞涩地抬眸左顾右盼一下,复又低下头去,继续想什么心思。月光如细碎的白糖,铺洒在蜿蜒前行的小径上;路旁的桂花树,轻轻摇,摇醉了每一寸走过的光阴……

      一阵微凉的风吹过,吹皱了月光,吹沉了脚步,吹痛了双眸。伫步四望。城在。月在。歌在。人亦在。惟那青葱时光,不在。再也不在了!

    【审核人:雨祺】

        标题:陈志:远去的青春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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